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我县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
8月16日,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团结带领相关委室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我县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进行调研并座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波,县委书记蔡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彩云、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韩建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丹红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建立陪同调研。
调研过程中,张团结等调研组一线实地参观了县检察院12309接待大厅,面对面听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介绍。
座谈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建立从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基本情况、民事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当前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建议意见等方面,向调研组汇报了2020年以来民事检察工作。员额检察官、听证员代表和律师代表通过座谈发言分别对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委书记蔡勇在讲话中代表县委对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到宁陵调研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并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特别是民事检察工作能够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为中心,以完善机制为根本,以多元监督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坚持把民事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保障民生上,同时强化检察环节矛盾化解,积极做到监督与息诉并举、维护司法权威与促进诉讼和谐并重,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过程,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蔡勇强调,民事检察作为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对民事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职责,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要坚持理念引领,着力做实做强民事检察,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做优做精民事检察,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健全完善民事检察,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社会知晓度,按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才能担负起新时代宪法赋予的法治使命。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认为,宁陵县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既有实体监督,又有程序监督。希望宁陵县检察院认真研究梳理代表的建议,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照问题不足,补齐短板弱项,抓好意见、建议的贯彻落实,将调研活动作为检察工作提档晋位的重要契机,转化为推动检察提质增效的工作动力,不断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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