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宁陵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实施经营主体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79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30号)精神,我县拟对实施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26家经营主体和补贴标准予以公示。
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内容分别为:秸秆饲料化、秸秆打捆机购置、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其中: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青(黄)贮补贴标准每吨不高于50元、小麦秸秆干贮补贴标准每吨不高于40元。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收储秸秆补助标准每吨不高于80元。购置打捆机械(1.9型或2.2型)农机具补贴标准每台不高于购机总价的49%(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宁陵县长江路德商银行六楼
邮编:476700
联系电话:0370-7632929 联系人:殷铭
宁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0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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