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评议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县城市管理局等8个单位进行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征求社会各界对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议时间
2023年8月至12月
二、评议对象
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
三、评议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
3.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
4.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履行部门职责,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5.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6.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7.主要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8.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问题的处理情况;
9.班子建设、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10.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部门的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被评议部门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将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0370-3071613
电子信箱:nlxrenda@163.com
特此公告。
宁陵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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