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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县级河长调整公告

来源:宁陵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4-03 17:56:5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宁陵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宁办〔2017〕11号)和《宁陵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县级河长调整方案>的通知》(宁河〔2019〕1号),按照相关市级河长负责河流和县领导工作分工,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对县级河长进行了调整,现予公告: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县委书记

  总河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河长:县委副书记

  副总河长:县政府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方面工作)

  二、县级河长及负责河流

  (一)大沙河上游县级河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负责大沙河上游。县财政局对口协助。

  (二)朱刘沟县级河长:县委副书记

  负责朱刘沟。县农业农村局对口协助。

  (三)洮河县级河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负责洮河、郭小集沟。县自然资源局对口协助。

  (四)古黄河县级河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负责古黄河、谢集沟。县教育体育局对口协助。

  (五)古宋河县级河长: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负责古宋河、孔集沟、杨店支渠。县交通运输局对口协助。

  (六)大沙河下游县级河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负责大沙河下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口协助。

  (七)陈两河县级河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陈两河、双赵沟。县应急管理局对口协助。

  (八)上清水河县级河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负责上清水河、黄茶排水沟。县生态环境局对口协助。

  (九)太平沟县级河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负责太平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口协助。

  (十)申家沟县级河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负责申家沟、申家东沟、毛张河、张张沟。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分别对口协助。

  (十一)清水河老道县级河长:县政府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方面工作)

  负责清水河老道、吴王沟、孟李沟。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对口协助。

  (十二)刘徐河县级河长:县政府副县长(负责公安方面工作)

  负责刘徐河、碱河。县公安局对口协助。

  (十三)下清水河县级河长:县政府副县长(负责教育体育方面工作)

  负责下清水河、八曹沟。县城市管理局对口协助。

  调整后县级河长负责河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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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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