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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长江路改造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

来源:宁陵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31 10:35:39 浏览次数: 【字体:

宁陵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十二三十一日)

2022年第27

 


 

宁陵县审计局20223月3日至202273日对宁陵县长江路改造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1月25日,宁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陵县大沙河水系清洁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宁发改投资〔2016〕1号)批复宁陵县大沙河水系清洁整治项目建设内容为:大沙河西城区段整治、吴王沟桥、清水河桥、黄茶沟桥、大沙河1桥、大沙河2桥和长江路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25319.59万元,资金来源:贷款200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5319.59万元。

2016年1月16日,宁陵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宁陵县大沙河城区段水系清洁整治项目用地的意见》(宁国土资〔2016〕33号)批复长江路改造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意见。

2016年3月7日,宁陵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宁陵县大沙河水系清洁整治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宁环审〔2016〕5号)批复长江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2016年3月10日,宁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陵县大沙河水系清洁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投资〔2016〕2号)批复宁陵县大沙河水系清洁整治项目建设内容为:大沙河西城区段整治、吴王沟桥、清水河桥、黄茶沟桥、大沙河1桥、大沙河2桥和长江路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25319.59万元,资金来源:贷款200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5319.59万元。

截止审计日,已拨付建设项目资金14022.96万元,其中建设项目工程款13854.94万元(5600万元由县发投公司支付),拆迁补偿费56.34万元,工程其他服务费111.69万元。

截至审计日,宁陵县长江路改造建设项目签订合同总价15047.45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签订合同总价14620.06万元,拆迁补偿费56.34万元,其他工程服务费等371.0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项目申报前期由宁陵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办理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由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招投标并签订合同建设单位依法对该项目实施了监理程序,建设管理过程中能够坚持依法实施建设,但建设管理方面仍存在多计监理费、违规签订工程量签证单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多计监理费7.24万元

审计发现,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商丘市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长江路雨污、给水管网、亮化路灯、绿化及万寿园施工监理合同,上述4项监理费合计88.10万元,合同签订监理费95.34万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违规多计监理费7.24万元。

经审计查实后,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照合同约定,核实监理费明细,据实结算。

(二)违规签订工程量签证单,涉及金额199.64万元

审计发现,2017年6月10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的《工程量签证单》内施工内容已在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中包含,且工程量相同。

经审计查实后,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2017年6月10日原拆除的《工程量签证单》进行作废。

(三)《工程质量保修书》签订不规范

审计发现,2017年1月,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河南宏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长江路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书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两年。2017年2月,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河南省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长江路改造道路雨、污、给水工程施工合同书约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2017年7月,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河南益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长江路改造路灯工程施工合同书约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

经审计查实后,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照相关法规,重新签订了建设工程《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现场查看的其他问题

审计发现,长江路改造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存在硬化地面、雨水口、雨水井盖损坏,排水管道堵塞,消火栓漏水,消火栓防护盖丢失,绿化植株死亡等现象。

经审计查实后,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上述情况,已组织人员对长江路改造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并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施工现场的建设管理能力,制定对参建企业的建设管理细则,完善管理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应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意识,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使合同的签订规范、合法,使工程质量保修合同的签订合规、合法,并监督实施。

五、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整改情况

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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