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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

来源:宁陵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31 10:30:47 浏览次数: 【字体:

宁陵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十二三十一日)

2022年第24

 宁陵县审计局20223月3日至2022518日对宁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3月18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豫农文〔2020〕82号)下达宁陵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任务安排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财政补助资金任务6万亩;总资金915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7907万元,市级资金622万元,县级资金621万元。2020年4月3日,《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梁园区夏邑县等9个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附件14》(商农〔2020〕13号)批复宁陵县黄岗镇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建设地点宁陵县黄岗镇,涉及黄岗镇申屯村、大郭村、朱贡堂村、王大庄村、骆庄村和张桥村。主要建设内容:增施土壤调理剂1.6万亩,2kg/亩;增施生物有机肥1.6万亩,100kg/亩;维修(洗井)257眼,新打50m深机井35眼,配套玻璃钢井堡292套,水表216个,配套潜水泵(200QJ25-28)292套;配套地埋管22.8km,涂塑软管43.2km,给水栓532个;清淤排水沟2条,总长5.888km;改建田间道路(4m宽)26条,长度14.332km;种植楸树4164株;变压器房15座,埋设低压电缆(ZC-YJLV22 3*25+1*16m㎡)122.64km;项目区标识牌1块,机井标识牌292块,道路标识牌26块,变压器房标识牌15块。核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450万元,由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解决。《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梁园区夏邑县等9个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附件15》批复宁陵县石桥镇、赵村乡4.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建设地点宁陵县石桥镇和赵村乡,涉及石桥镇关庄村、郭花庄村、焦古村、金厢村、祁庄村、前赵村、乔老庄村和万集村;涉及赵村乡赫庄村、黄庄村、姜庄村、刘尧村、孟楼村、桃古集村、徐黑村、于楼村、张楼村和周氏碑村。主要建设内容:增施土壤调理剂4.4万亩,2kg/亩;增施生物有机肥4.4万亩,100kg/亩;维修(洗井)697眼,新打50m深机井126眼,节水计量装置143套,水表680个,配套玻璃钢井堡823套,配套潜水泵(200QJ25-28)823套;配套地埋管(Φ110PVC-U)42.9km,涂塑软管136km,给水栓1001个;清淤衬砌坑塘3个;清淤排水沟11条,总长4.533km,其中衬砌排水沟8条,长度3.722km;修建水闸2座,农桥8座。改建田间道路88条,总长49.537km。其中,新修田间道(4m宽)45.81km;整修路(4m宽)3.727km,种植楸树7672株,垂柳4264株。变压器房48座,埋设阻燃铠装地埋线(ZC-YJLV22 3*25+1*16m㎡)370.35km;项目区标识牌2块,机井标识牌823块,道路标识牌88块,变压器房标识牌48块,桥涵标识牌16块,坑塘警示牌3座,节制闸标识牌2块。核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8100万元,由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审计日,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县财政共下达宁陵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18万元;宁陵县财政局共授权宁陵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零余额账户付款额度9665.55万元,余量资金结余在县财政。

截至审计日,宁陵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共签订合同51份,合同总额9315.69万元,其中:宁陵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合同164.9万元;宁陵县2020年黄岗镇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与承包商签订合同12份,合同总额2035.67万元。宁陵县2020年石桥镇、赵村乡4.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与承包商签订合同36份,合同总额7115.1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项目招投标、监理等程序,基本能够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建设但对参建单位监管不完全到位,仍存在施工单位多处未完全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存在偷工减料行为,监理单位对此存在监管盲区;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个别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监理单位存在监管盲区

审计发现,部分配电房高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机耕路项目部分路肩未按图纸要求施工,部分标段存在宽度不达标、取芯点厚度极值及平均值不达标情况。

经审计查实后,项目施工单位积极配合整改,因项目已竣工无法整改的现象,农业农村局已按照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对工程款进行了据实结算。

(二)未按规定扣留质保金

审计发现,宁陵县农业农村局因重大设计变更导致超支石桥镇、赵村乡4.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河南国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该公司退回超支工程款时未扣留质保金,涉及质保金9.05万元。

经审计查实后,宁陵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整改,出台了质保金管理制度。

(三)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应收取履约保证金444.41万元,截至审计日实际收取履约保证金410.38万元,少收取履约保证金34.03万元。

经审计查实后,宁陵县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企业补缴了相应的款项,同时出台了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四)项目管护不到位,多处设施被盗、种植树木被破坏等

审计发现,黄岗镇王大庄村委多处维修井内钢管被盗,骆庄村委西侧楸树多处被破坏,侧面反应管护责任未落到实处。

经审计查实后,宁陵县农业农村局迅速整改,组织人员对被损被盗设施进行了统计修复。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宁陵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人员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建设管理能力培训,针对工程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针对建设工程质保金、履约保证金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细)及奖惩机制,督促资产移交单位将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五、宁陵县农业农村局的整改情况

宁陵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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