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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民政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宁陵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31 10:30:49 浏览次数: 【字体:

宁陵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十二三十一日)

2022年第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陵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246日至66,对民政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民政局政府工作部门,正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截至2021年底,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0个、宁陵县社会福利院事业编制10个、宁陵县殡仪馆事业编制7个;民政局及二级机构实有在职人员102人;财政实际负担62人。

2021年度,县财政批复县民政部门支出预算186363393.35元,本年度县民政局预算支出执行1******323.83元,预算执行率为84.90%。截至2021年12月末,未支出预算28148069.52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民政局能够贯彻执行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推动工作开展,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政收支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县民政局存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违规发放死亡对象高龄津贴方面的问题,应加以纠正和改进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203673.61

2021年县民政局实际公用支出1233886.61元,县财政拨入资金中可用于公用支出的资金1030213元,本年度实际支出大于可用资金203673.61元。经核实,县民政局使用社会福利中心工作经费弥补公用支的缺口。

)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滞留账户未发挥使用效益,涉及金额6042757.13

截至审计日,县民政局零余额账户结存2020年2021年专项资金6042757.13元,其中:2020年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791829.50元、2021年宁陵县殡葬服务设施设备项目资金3226200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4727.63元(2020年12200元2021年12527.63元)。上述资金滞留账户未能发挥使用效益。

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发放死亡人员高龄津贴52350

2021年,县民政局审核把关不严,未能及时停发死亡人员高龄津贴涉及268人,金额52350元。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627710元

1.购置设备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金额612370元

县民政局2021年3月购置智能测温仪1台6000元8月购置护理床138200元9月购置跑步机等器材42170元12月购置智能健康管理一体机426000元,截至审计日,上述设备尚未登记入账。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5340元

实地抽查发现,2021年县民政局4家日间照料中心配置设备与现场盘点设备不一致,缺少沙发、茶几、排椅、踏步机等设备,涉及金额15340元。审计期间,县民政局已整改到位。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1.2021年度,县民政局殡仪馆收取火化费用85120元,直接上缴县财政未按会计法的规定做账务处理

2.2021年度,县民政局救助站列支车辆加油费33485元,未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列支衣被费29140元,未建立物品发放明细台账。

(六)档案管理不规范

1.抽查2021年县民政局孤儿养育档案,发现郭恒彭子涵王富南3名孤儿,年满18周岁仍在学校就读且延续领取孤儿补贴,但养育档案个人教育信息未及时更新

2.抽查2021年民政局救助站救助人员档案发现张地栋、刘继良、邵启祥3人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相关村委会接收手续。

审计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宁陵县审计局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支出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预算规定和专项资金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关联数据审核,在发放高龄津贴工作前,民政部门要及时将数据与公安部门死亡登记信息、殡葬部门火化信息进行核对,对死亡人员及时注销,确保发放无误。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四)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规范内部财务管理,确保入账的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及时、合理、合法,从而进一步规范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

、县民政局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县民政局全部整改。

 

 

 

2022年12月31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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