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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程楼乡委员会原党委书记张书立、程楼乡人民政府乡长周友鹏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 审计结果

来源:宁陵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31 10:25:41 浏览次数: 【字体:

宁陵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十二三十一日)

2022年第17

 


 

宁陵县审计局自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06月15日,对中共程楼乡委员会原党委书记张书立、程楼乡人民政府乡长周友鹏进行了离任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总体评价及主要业绩

张书立同志,男,汉族,籍贯宁陵县,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6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宁陵县程楼乡党委书记,主持单位全面工作,20216月调任宁陵县畜牧局局

周友鹏同志,男,汉族,籍贯宁陵县,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6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宁陵县程楼乡乡长,20216宁陵县程楼乡党委书记。

张书立同志、周友鹏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张书立同志、周友鹏同志任职期间重点工作:1.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扶贫工作目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认识,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疫情防控:根据县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3.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乡党委、政府把环境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程,划分责任、具体到人。利用广播、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支持、参与,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综合评估,评出先进,激励落后。4.关注民生工作:对困难群众生活进行救助,按时为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军烈属发放优抚金;同时加大对农村低保、五保、贫困人口的救助力度。

(二)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强化扶贫项目,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致富项目,扶持高效农业、工业项目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有力的带动农民致富。依托帮扶单位帮扶,利用帮扶单位,积极筹划争取项目投入,做好项目申请,并按项目要求完成项目实施。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党员干部深入农户、商超、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安全用电、用火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对全乡公共场所招牌、消防通道进行统一治理。

(三)单位治理机制的建立、健全运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张书立同志、周友鹏同志任职期间,程楼乡人民政府建立了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履行了对政府编报预算的科学性、合法性、完整性的监督职责。

(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张书立同志、周友鹏同志任职期间,程楼乡人民政府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能够遵守财经纪律,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各项经费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报销发票需经办人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初审,交财务室审核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为机关的整体运转提供了保证。

(五)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审计期间,审计组对张书立同志、周友鹏同志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从此次测评结果和查看程楼乡人民政府所提供的资料来看,未发现张书立同志、周友鹏同志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

从审计情况看,张书立同志、周友鹏同志任职期间,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推动本部门重要发展战略、重大经济决策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张书立同志、周友鹏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张书立同志、周友鹏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原始凭证手续不完备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程楼乡人民政府所提的会计资料采取核对、审阅、分析等方法检查有关文件、党组会议记录、内部控制制度等,采取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详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取得了审计证据。审计组以程楼乡党委书记张书立、乡政府乡长周友鹏2019至2021年6月任职期间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主线,以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张书立同志和周友鹏同志任职期间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法规、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查看。审计实施过程中,得到了程楼乡人民政府、张书立同志和周友鹏同志的支持和配合,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审计目标。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取得的原始凭证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162526

经查阅程楼乡人民政府经费账和凭证,2020年度在经费支出中列支不合规票据89326元,其中:1月6日凭证文化活动经费19800元,无明细清单;6月10日凭证扶贫版面37800元,无明细清单;8月11日凭证普查经费12744元,无明细清单;11月4日凭证有时好商量版面18982元,无明细清单。

2021年1-6月列支不合规票据73200元,其中: 1月2号凭证列支垃圾清运费21200元,无明细清单;2月16号凭证列支复印费10000元,无明细清单;2月17号凭证列支党建、版面款12000元,无明细清单;3月9号凭证列支办公用品10000元,无明细清单;4月4号凭证列支人居环境清运费20000元,无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

)应固定资产73698

2020年度应列未列固定资产60198元,其中:2月4号凭证,打印机1台1800元;2月7号凭证,复印机1台8500元;2月7号凭证,办公桌椅8500元;6月10号凭证,办公桌椅7400元;11月4号凭证,办公家具18400元;11月10号凭证,财政所空调2台6598元;11月10号凭证,财政所电脑2台9000元。

2021年1-6月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3500元,其中:1月2号凭证,空调8000元;1月2号凭证,打印机1台1600元;4月10号凭证,空调3900元。

无预算支出64769元

经查阅程楼乡人民政府经费账和凭证,2020年10月9号凭证列支派出所经费64769元

(四)人居环境整治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彻底,未建立运行维护监管制度

程楼乡垃圾收集车、转运站等配备不足,各村庄存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转运等不及时,存在随意堆放等现象,程楼乡人民政府未建立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各环节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确。上述行为不符合河南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20年,全省所有乡镇、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做到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规定。

(五)基层党建教育活动开展不充分

在基层党建、党支部工作中,有些村党支部对每月20日“主题党日”活动坚持不好,重视不够,未能按时组织全体党员和预备党员学习活动,没有活动记录。上述行为不符合河南省《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豫组通〔2018〕31号)“四、活动方式 (一)固定党日时间。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每月至少在固定时间开展1次,每次一般不少于半天。可由党支部结合实际自行明确固定时间,也可以市、县或基层党(工)委为单位,统一明确时间。主题党日时间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随意更改,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展活动的,可适当提前或延迟,但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完成。逢“七一”等重要节庆日或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各级党组织应组织开展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责令程楼乡人民政府改正,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把不合规票据入账关。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认真编制部门预算,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和用途安排使用资金,增强项目支出的科学性和效益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和核算水平。  

    五、程楼乡人民政府的整改情况

程楼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领导班子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2022年12月31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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