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宁陵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局长乔传强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来源:宁陵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31 10: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宁陵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十二三十一日)

2022年第12

 


 

宁陵县审计局自2022年7月6日至9月15日,对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局长乔传强同志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总体评价及主要业绩

一)贯彻落实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乔传强同志履职期间,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对公路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公路养护管理、建设这个核心,推动公路事业发展。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路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发挥公路工作在服务宁陵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

是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宁陵县新增国道G220绕城段是我县重点项目之一,线路全长10.217公里,平原二级公路设计时速80千米/小时。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增国道G220绕城段改建工程现已试通车。G343宁陵境公路改建工程东起梁园区与宁陵县交界处,终点是宁陵与睢县交界处,全长20.273公里。穿越乔楼乡、城郊乡、阳驿乡3个乡镇,涉及乔楼村等二十三个村委。G343路面工程正在有序进行中。

二是路产路权维护工作。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公路养护职能,细化相关政策,同时加强对私自填埋路肩边沟、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垃圾乱堆现象进行综合集中整治,使各类侵犯路产路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我县国、省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

三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来安排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购置了新冠疫情防护用品,为各股室、道班配发了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经全局干部共同抗疫单位没有发现一例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实现了疫情稳控、科学有序复工复产的良好局面。

(二)推动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乔传强同志履职期间,积极推动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针对统计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坚持把服务作为工作的核心和重点,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同时每年以“早准备、早谋划”,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具体落实,狠抓政策落实。2020年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先后被宁陵县委授予先进单位、被商丘市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全市养护技能比赛荣获全市团体第二名、被河南省爱国卫生委员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乔传强同志履职期间,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了经费支出原则、审批制度、报销程序等,重点对差旅费支出、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购置、接待费开支、车辆油料及维修费开支、固定资产管理等进行了规定。2020年至20216月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针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共主持召开了党组会领导班子会议 18次,其中:研究重大经济决策共16从相关决策的程序和过程看,基本能够做到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集体研究。

(四)财政财务管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乔传强同志履职期间,加强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制定宁陵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基本规范。

2020年至2021年6月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账面收入合计8610.27万元2020年7907.85万元、2021年1至6月末702.42万元);支出合计8614.33万元2020年7844.81万元、2021年1至6月末769.5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99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五)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乔传强同志履职期间,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能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持续深入纠正“四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六)对以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巡视中与审计监督内容相关事项和审计移交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乔传强同志履职期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至2021年6月期间接受县审计局审计1次,2020年9月接受县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1次。对审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夯实审计、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审计组、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落深落细落实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针对审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基本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从审计情况看,乔传强同志任职期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落实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公路部门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与执行,能够履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职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路产路权维护,路政巡察工作力度不够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里程174.792公里,仅1台路政巡查车辆,不能够满足当前路产路权维护,路政巡查工作的需要。

普通干线公路扬尘治理能力较低

经检查公路保洁车辆出车记录发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我县重要的环城公路段清扫保洁次数较少,达不到规定的保洁要求。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193500元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12月经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车改革处置批复,处置报废汽车三辆价值193500元,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该科目属于过渡性科目期末应无余额,截至2021年末仍然在账面显示挂账,应根据资产处置批复调减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余额。

(四)公路干线桥梁改造工程未询价涉及金额267000元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6月份市拨公路干线桥梁改造费267000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未按规定对项目费用进行询价,将桥梁改造项目交由商丘市兴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和冠县钰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实施并支付工程款267000元。

责令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自行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善内控制度。

    四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整改情况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单位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2022年12月31日


终审:宁陵李闯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