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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陵县县长质量奖评选的通知

来源: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07 18:00:5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质量供给创新,发挥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关键作用,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县,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不断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全面提升我县质量竞争力。同时为我县企业今后申报商丘市市长质量奖、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奠定基础,根据《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县的实施意见》 和《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陵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宁陵县县长质量奖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宁陵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等行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或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  202297日至107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宁陵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取得相关证照,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2、质量领先。坚持以质取胜,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食品生产企业要全面推行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3、技术创新。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4、品牌优秀。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荣获中国名牌、河南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建筑质量奖、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卓越绩效示范单位奖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5、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6、申报组织应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三、评审标准

宁陵县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主要依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宁陵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

  四、评审程序

  1、申报。凡符合宁陵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宁陵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向宁陵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申报。

2、受理。宁陵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将受理或不予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企业或单位。

3、评审。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宁陵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要求负责组织评审。

4、公示。对拟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审定表彰。对获得长质量奖的企业或单位,由宁陵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企业或单位颁发县长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项

  1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宁陵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在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单位、企业可通过政府网浏览下载填报。

  联系单位:宁陵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王晓英

联系电话: 135******1516    

 

 

 

 

 

 

 

 

宁陵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

         202297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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