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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22 16:45:21 浏览次数: 【字体:


  由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桂AW3522货车运载冷冻肉的货主涉嫌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一案,2022年6月9日本局在《河南日报》刊登了《扣押物品招领公告》告知涉案货物的货主在10日内持相关合法手续到我局认领被扣押的货物并接受调查。在公告期限内,无人到我局认领和接受调查。由于该批货物易腐烂、变质、保管费用过高,且公告期满后无货主认领,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已依法对该批货物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已存入宁陵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请货物所有人在六十日内持相关合法手续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我局将对上述款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联系人:贾磊、赵帅帅

  电话:0370-7839032

  地址:宁陵县建设西路798号

  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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