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部分河流县级河长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结合河长制工作需要,依据《中共宁陵县委办公室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办〔2017〕11号)有关规定,报经县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审定,对部分河流县级河长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告。
黄丹丹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大沙河下游县级河长,负责大沙河下游解洼闸以下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口协助。
孙玮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副总河长、清水河老道县级河长,负责清水河老道。县水利局对口协助。
黄世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下清水河县级河长,负责下清水河、八曹沟。县城市管理局对口协助。
宁陵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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