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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LCD显示屏加工生产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18-08-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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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LCD显示屏加工生产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宁环审字〔2018〕12号 


河南兆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由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兆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LCD显示屏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建于宁陵县人民路与闽江路交叉口东50米,总投资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6万元),占地22357.54㎡,厂房建筑面积70118.1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LCD生产车间、LCD维修车间、一般仓库、成品仓库、物料间、备料间、办公室以及与其相配套的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和污染治理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8套液晶玻璃清洁机、16套自动偏光片贴附机、16套自动IC绑定机、16套自动PCB绑定机、16套自动涂胶机、16套偏光片撕除机、16套液晶玻璃测试机、8套叉车、3套空压机、3套纯水仪等。以液晶玻璃、偏光片、驱动元器件(IC)、电路板(PCB)、超纯水、胶带、导电胶带、防水胶、酒精等为原辅材料,采用去离子水清洗液晶玻璃、偏光片帖服、IC绑定、PCB绑定、功能测试、防水胶涂布、包装等工序从事LCD显示屏的生产,建设规模为40万片/年;采用功能检测、损坏零部件拆除更换、玻璃清洁、贴偏光片、IC绑定、PCB绑定、功能测试、包装入库等工序从事LCD显示屏的维修,建设规模为60万片/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规划、宁陵县总体规划和调整后的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地点、工艺、规模、产品方案、环保防范措施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环评文件,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落实以下污染防范措施: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环保工程设计规范,落实污染防范措施、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成污染物排放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清洗废水、纯水仪浓水、生活污水经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宁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后方可排入产业聚集区污水管网;危废间须做好防渗处理,杜绝污染地下水。
    2.废气 车间有机废气光氧催化处理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其他行业要求后经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设备须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不超标,不扰民。
    4.固废 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管理、转移、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物质回收、原料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做到零排放。
    5.总量控制指标 生活污水纳管新增化学需氧量0.6375t/a、氨氮0.06375t/a,终排新增化学需氧量0.1275t/a、氨氮0.01275t/a。
    (四)国家、地方标准如若修订,企业须按新标准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由宁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项目竣工后须及时组织环境保护验收,按验收阶段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相关验收信息,并及时报我局接受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方开工建设的,需报我局重新审核。QiZ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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