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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实施方案(最新)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18-07-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2018年是宁陵县“十三五”规划的第三年,更是我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之年”,宁陵县将坚定不移地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根据中共宁陵县委、宁陵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围绕“抓产业就业强脱贫支撑,抓项目推进促基础提升,抓政策落实强脱贫保障,抓因户帮扶促群众满意,抓党建引领强脱贫堡垒,抓作风促脱贫成效”,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不断增强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达到人有脱贫办法、户有增收渠道、村有致富产业,使全县106个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序列,实现全县33455户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整体脱贫,2018年底实现国家级贫困县成功摘帽目标。
  三、筹资方式
   2018年,宁陵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9407.72万元。
  (一)中央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按照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确定的范围执行,20类共61项资金及省级相应安排的配套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对于中央相关部门安排的试点类项目资金,在优先保障试点任务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将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以后年度新增归属于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确定的20大类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也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中央财政资金围绕脱贫攻坚统筹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2018年计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243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680万元。
  (二)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13大类共28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属试点类的项目资金,在优先保证试点任务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将其纳入统筹整合范围。2018年计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1301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3万元。
  (三)市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围: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将市级财政安排的财政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发展。2018年计划统筹整合市级财政涉农资金221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1万元。
  (四)县本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县政府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本级安排的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明确可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范围,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发展。2018年计划统筹县级财政资金10260.9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4300万元,地方债券资金用于扶贫资金5100万元,其他资金860.92万元。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我县2018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89407.72万元,(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618.34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5768.44万元,市专项扶贫资金2210.98万元,县级扶贫资金16765.96万元,地方债券资金5100万元,统筹整合及其它财政涉农资金860.92万元)。将2018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以下项目进行实施: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宁陵县2018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投资42615.36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24424万元、省级资金8952.5万元、市级资金562.5万元、县级资金8632.36万元。
  1.贫困村道路、桥梁、排水管道及道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宁陵县13个乡镇18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新建道路157.7公里,排水工程2.5公里,道路桥梁23座及道路安全防护工程。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计划资金共计14330.36万元(道路建设项目11320.36万元、道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投资1212万元、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75万元、道路安全防护工程投资17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84万元,省级资金1112万元,市级资金2万元,县级资金8632.36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完成招标,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新建道路224.1公里,排水工程2.5公里,道路桥梁23座及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通过项目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乡村道路等级逐步提高,实现100%建制村通水泥路,贫困村内道路得到硬化。道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提升脱贫效果,解决5.4万人行路难问题。
  (6)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宗教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13个乡镇人民政府。
  2.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宁陵县13个乡镇18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新建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8套3680平方米。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计划资金547万元,省级资金547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完成招标,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新建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8套3680平方米。通过项目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根本改善。改变贫困户陋习、提升脱贫效果,丰富1.9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6)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13个乡镇人民政府。
  3.贫困村路灯、广场灯购置安装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宁陵县13个乡镇18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购置安装路灯4436个,广场灯72个。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计划资金224万元,中央资金224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完成招标,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购置安装路灯4436个,广场灯72个,通过项目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丰富贫困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改善干群关系,方便1.9万人夜间出行。
  (6)责任部门:县扶贫办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13个乡镇人民政府。
  4.贫困户六改及改厕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宁陵县13个乡镇106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贫困户5650户“六改”项目和21000户改厕项目。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计划资金9958万元,中央资金9758万元,市级资金2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完成招标,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贫困户5650户“六改”项目和21000户改厕项目。通过项目实施,贫困户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丰富贫困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其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勇气,改善26650户生产生活环境。
  (6)责任部门: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13个乡镇人民政府。
  5.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宁陵县14个乡镇10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新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新打机井1108眼。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赵村乡的赫庄、徐黑、陈尧、桑庄、魏庄和柳河镇的成楼等6个行政村实施项目帮扶。项目区建设规模1501.42公顷。千亿斤粮生产项目改造农田5.6万亩。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计划资金7133万元,中央资金3833万元、省级资金2939.5万元、市级资金360.5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完成招标,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新打机井1108眼,治理面积5.54万亩,提高贫困户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加贫困户收入,改善13.7万亩农田生产条件。
  (6)责任部门:县水利局、国土局、农业畜牧局及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赵村乡、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8个乡镇人民政府。
  6.贫困群众自来水入户工程。
  (1)实施地点:宁陵县14个乡镇。
  (2)建设任务:为1525户贫困户安装自来水。
  (3)资金投入规模:每户材料费、人工费需350元,计划投资118万元,中央资金118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完成招标,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完成。
  (5)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供水水质达到饮用标准,有效解决农村贫困群众饮水问题,让贫困群众安全饮水。
  (6)责任部门:县水利局。
  7.贫困村安全饮水项目。
  (1)实施地点:宁陵县4个乡镇4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改造农村供水工程4处,其中,供水站改建水厂2处,供水厂改造2处。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000万元,中央资金10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5月完成招标,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9月完成。
  (5)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氟指标不大于1.0mg/mL,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可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问题,每处除氟设备均正常运行,氟指标不大于1.0mg/mL,供水水质达标。
  (6)责任部门:县水利局。
  8.生态林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宁陵县14个乡镇41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新造林2.48万亩,抚育0.18万亩,建箭杆刺槐良种繁育圃50亩,高效示范林400亩,道路、机井及配套设施。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计划资金1682万元,中央资金100万元、省级资金1582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完成招标,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新造林2.48万亩,抚育0.18万亩,建箭杆刺槐良种繁育圃50亩,高效示范林400亩,道路、机井及配套设施。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生态环境,激发农民自发发展林业产业,还可带动相关产业,将成为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明显提高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吸收大量社会闲杂劳动力务工就业。
  (6)责任部门:县林业局及城关镇、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14个乡镇人民政府。
  9.人居环境改造项目。
  (1)实施地点:宁陵县13个乡镇30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计划资金2500万元,省级资金25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完成招标,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的幸福指数。
  (6)责任部门:县委农办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13个乡镇人民政府。
  10.刘楼乡、城郊乡脱贫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改造项目。
    (1)实施地点:刘楼乡、城郊乡。
   (2)建设任务:刘楼乡2014年、2015年、2016年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造项目,城郊乡胡二庄村沿街围墙改造项目,城郊乡徐大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计划资金523万元,中央资金523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完成招标,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6)责任部门:刘楼乡、城郊乡人民政府。
  11.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宁陵县14个乡镇298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2516户贫困户新建、改建、维修C级、D级危房,计划改善C级危房1143户,D级危房1373户。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计划资金4600万元,中央资金4298万元、省级资金272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完成招标,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新建、改建、维修C级、D级危房,有效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6)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二)产业扶贫类建设项目。宁陵县2018年产业扶贫类项目计划投资36734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27733万元、省级资金5483万元、市级资金793.48万元、县级资金2724.52万元。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1.光伏发电建设及电力设施配套工程及光伏电站实施前期可研评估论证经费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4个乡镇106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选择符合建设条件的贫困村106个,每村建设一座300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共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06座,帮扶贫困户6360户、16874人。
  (3)统筹整合资金投入规模:统筹整合资金22818万元,中央资金20549万元、省级资金1123万元、市级资金608万元、县级资金538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底已竣工并网发电。
  (5)绩效目标:增加106个贫困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06座,共帮扶贫困户6360户、16874人。
   (6)责任部门:县委农办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13个乡镇人民政府。
  2.贫困户、合作社、带贫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为贫困户产业发展、带贫企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扶贫贷款贴息。
  (3)统筹整合资金投入规模:统筹整合资金500万元,市级资金145.48万元、县级资金354.52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实施,2018年12月完成。
  (5)绩效目标:财政贴息3厘,减轻贫困家庭还息压力。用于有发展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缺资金问题,帮助其发展种植、养殖和加工等脱贫产业,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
  (6)责任部门: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投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宁陵县支行、县信用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陵县支行、宁陵县德商村镇银行。
  3.贫困村精准扶贫畜牧养殖基地建设、贫困户畜牧养殖集中代养建设、畜牧养殖基地保鲜库及加工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华堡镇陈庄村。
  (2)建设任务:新建精准扶贫养殖基地20个,集中代养800户,标准化保鲜库500平方米。
  (3)统筹整合资金投入规模:统筹整合资金1560万元,中央资金904万元、省级资金656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完成招标,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集中代养800户,每户补贴8000元产业扶贫发展资金,使800户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化保鲜库实施安排20人就业,扶持180户贫困户发展养殖。
  (6)责任部门:县农业畜牧局(畜牧)、华堡镇人民政府。
  4.扶贫车间(扶贫创业就业基地)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4个乡镇30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建设扶贫车间110个,88000㎡。
  (3)资金投入规模:统筹整合资金57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521万元,省级资金174万元,县级资金6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建设扶贫车间110个,严格建设标准,瞄准带贫产业和稳定就业,为农村贫困人口在家门就业创造条件。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贫困户脱贫,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有效解决贫困村“三留守”人员照顾等问题,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兼顾农活和家庭,转移就业一人,实现全家脱贫。
  (6)责任部门:县发改委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13个乡镇人民政府。
  5.2017年扶贫车间建设缺口资金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4个乡镇4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建设扶贫车间7个,16500㎡。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中央资金424万元。
  (4)进度计划:2017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
  (5)绩效目标:建设扶贫车间7个,严格建设标准,瞄准带贫产业和稳定就业,为农村贫困人口在家门就业创造条件。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贫困户脱贫,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有效解决贫困村“三留守”人员照顾等问题,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兼顾农活和家庭,转移就业一人,实现全家脱贫。
  (6)责任部门:县发改委及张弓镇、阳驿乡、逻岗镇、孔集乡4个乡镇人民政府。
  6.阳驿乡后陈村无公害蔬菜、水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阳驿乡后陈村。
  (2)建设任务:新建1200平方米智能玻璃连栋温室。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95万元,中央资金95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建成1200平方米智能玻璃连栋温室。安排30人就业,辐射带动周边150户发展种植。
  (6)责任部门:县农业畜牧局、阳驿乡人民政府。
  7.贫困村农作物农业种植保险、359名驻村第一书记购买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贫困户种植保险以及驻村第一书记疾病和人身意外险。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48万元,县级资金148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14个乡镇359个贫困村贫困户种植保险,359名驻村第一书记疾病和人身意外险。
  (6)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中原保险、县人民财险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8.贫困人口脱贫奖补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对贫困户种植、养殖、务工收入较高的进行奖补,未明确的产业项目,由发展产业贫困户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申请,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产业扶持组调查后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批后参照奖补。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000万元,县级资金10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增强贫困家庭产业发展后劲和造血功能,确保贫困家庭稳定脱贫。
  (6)责任部门:县扶贫办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9.贫困户稳定脱贫奖补缺口资金。
  (1)实施地点:乔楼乡。
  (2)建设任务:对贫困户种植、养殖、务工收入较高的进行奖补。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8万元,县级资金8万元。
  (4)进度计划:2017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
  (5)绩效目标:增强贫困家庭产业发展后劲和造血功能,确保贫困家庭稳定脱贫。
  (6)责任部门:县扶贫办、乔楼乡人民政府。
  10.贫困村旅游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乔楼乡白庄村及有旅游项目的贫困村。
  (2)建设任务:基础设施建设及垃圾外运处理。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530万元,省级资金490万元,市级资金4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改善贫困旅游村的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
  (6)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1.贫困户肉牛养殖项目。
  (1)实施地点:华堡镇夏寨村。
  (2)建设任务:新建牛舍一座。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40万元,省级资金4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10户16人就业,使其稳定脱贫。
  (6)责任部门:县农业畜牧局、华堡镇人民政府。
  12.产业扶贫到户增收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到户产业扶持项目36个,种植类项目25个,养殖类项目9个,加工类项目4个。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3000万元,省级资金30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带动贫困户数2000户,带贫7541人,提高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水平。
  (6)责任部门:扶贫办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3.石桥镇孙迁村鹿园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用于鹿园建设,基础设施,屠宰加工设备。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240万元,中央资金24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带动贫困15户贫困户就业,带动旅游业发展,提高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水平。
  (6)责任部门:县农业畜牧局、石桥镇人民政府。
 14.辣椒种植及保鲜库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3个乡镇12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阳驿乡1196.3亩、张弓镇1238亩、程楼乡1600亩。新建500平方米保鲜库3座、分拣车间3座。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670万元,县级资金67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9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带动贫困15户贫困户就业,带动旅游业发展,提高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水平。
  (6)责任部门:县农业畜牧局、阳驿乡人民政府、张弓镇人民政府、程楼乡人民政府。
  (三)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宁陵县2018年度农村公共服务类项目计划投资3940.51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984.4万元、市级资金455万元、县级资金2501.11万元。农村公共服务类项目主要涉及2018年拟脱贫的18个贫困村和全县106个贫困村。计划2018年4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5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8日完工,2018年10月20日验收结束。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1.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9个乡镇21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对9个乡镇21个贫困村卫生室进行修缮和重建。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94万元,市级资金194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改善贫困村卫生条件,有利于村级卫生组织的巩固和发展。
  (6)责任部门:县卫计委及华堡镇、黄岗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石桥镇、乔楼乡、程楼乡9个乡镇人民政府。
  2.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8个乡镇18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8个乡镇18个贫困村建设文化广场。计划建设21600平方米。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216万元,市级资金216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提供贫困村人口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6)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乔楼乡、程楼乡8个乡镇人民政府。
  3.2018年舞台、背景墙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8个乡镇18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对8个乡镇18个贫困村舞台背景墙建设。共建设舞台1166平方米,背景墙900平方米。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79.8万元,省级资金79.8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提供贫困村人口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6)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乔楼乡、程楼乡8个乡镇人民政府。
  4.贫困村广场公厕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8个乡镇18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对8个乡镇18个贫困村广场公厕进行建设,共建设396平方米。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59.6万元,省级资金159.6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方便群众,对环境产生良性促进作用。
  (6)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乔楼乡、程楼乡8个乡镇人民政府。
  5.贫困村综合文化中心建设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1)实施地点:8个乡镇18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对8个乡镇18个贫困村文化中心建设配套设施。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45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提供贫困村人口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6)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乔楼乡、程楼乡8个乡镇人民政府。
  6.贫困村健身器材购置安装项目。
  (1)实施地点:8个乡镇18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对8个乡镇18个贫困村购置安装健身器材。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45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增强群众体质,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6)责任部门:县扶贫办及华堡镇、黄岗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乔楼乡、程楼乡8个乡镇人民政府。
  7.全县贫困人口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13个乡镇321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对13个乡镇321个行政村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整治。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400万元,省级资金4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改善129934万人生活环境,对当地生态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6)责任部门: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13个乡镇人民政府。
  8.宁陵县贫困村一体化分级诊疗信息化平台建设。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1个产业集聚区。
  (2)建设任务:14个乡镇1个产业集聚区进行一体化分级诊疗。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53万元,县级资金153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全县106个贫困村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等问题。
  (6)责任部门:县卫计委、县产业集聚区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9.就业培训、雨露计划、阳光工程、残疾人培训、短期技能培训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1个产业集聚区。
  (2)建设任务:对14个乡镇1个产业集聚区的贫困户进行各项技能培训。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县级资金3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缺少培训资金问题,使其多掌握技术,有助于其稳定脱贫。
  (6)责任部门:县扶贫办、县产业集聚区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0.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生活救助和大病医疗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1个产业集聚区。
  (2)建设任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大病医疗补助、对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及对孤儿救助。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680万元,县级资金68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开销大的问题,防止其因病致贫、返贫,解决残疾人、孤儿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6)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产业集聚区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1.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里有学生的进行补助。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200万元,县级资金2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补贴、高中阶段补贴及学生营养午餐补助,助力精准扶贫,进一步减轻贫困家庭负担,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6)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产业集聚区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2.贫困户健康爱心保健箱发放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为16200户贫困户发放爱心保健箱。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83万元,县级资金83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完成招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通过发放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宣传党和国家脱贫攻坚好政策,指导贫困户养成健康生活发式,让贫困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6)责任部门:县卫计委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提高报销比例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提高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报销比例。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县级资金3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提高贫困户报销比例,解决其看病贵问题,防止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6)责任部门:县卫计委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4.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解决66537个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解决7000个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351.53万元,县级资金351.53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补助全部到位,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因病致贫的群众摆脱贫困,改善生活质量,有效解决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6)责任部门:县卫计委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5.2018年城乡居民“两免、四提、一兜底”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解决全县贫困人口兜底报销问题。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600万元,县级资金6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在各种报销政策实施后实行兜底政策,确保贫困户少花钱把病看好,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6)责任部门:县卫计委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6.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为66537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33.074万元,县级资金133.074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意外伤害问题。
  (6)责任部门:县卫计委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四)其他项目投入。宁陵县2018年其他项目类计划投资6117.8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461.34万元、省级资金348.54万元、市级资金400万元、县级资金4907.97万元。其他项目类主要涉及2018年拟脱贫的18个贫困村和全县106个贫困村。计划2018年4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5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8日完工,2018年10月20日验收结束。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1.道路、桥梁、路灯广场灯项目监理费及勘察设计费。
   (1)实施地点:2014年、2015年、2017年、2018年脱贫村。
  (2)建设任务: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勘测设计、造价咨询和监理。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47.07万元,县级资金147.07万元。
  (4)进度计划:2014年、2015年、2017年已完工,2018年计划7月底完工。
  (5)绩效目标:通过道路桥梁工程的实施,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增加群众的幸福值。
  (6)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2.2017年产业扶贫生猪养殖场建设监理费。
  (1)实施地点:县农业畜牧局生猪养殖场。
  (2)建设任务:生猪养殖场建设监理费。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0元,县级资金10万元。
  (4)进度计划:2017年底已完工。
  (5)绩效目标:通过生猪养殖,增加贫困户就业岗位,带动周边贫困户养殖。
  (6)责任部门:县农业畜牧局。
  3.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购买学习资料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贫困村。
  (2)建设任务:为3099名小学生和1392名初中生补助购买学习资料2250份。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23万元,县级资金23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减轻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压力,避免因学致贫、因学返贫。
  (6)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4.石桥镇孙迁村、城郊胡二庄、阳驿乡潘集村第一书记专项建设扶贫资金。
  (1)实施地点:石桥镇孙迁村、城郊胡二庄、阳驿乡潘集村。
  (2)建设任务:计划新修道路18327平方米,排水管道1118米。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208.3万元,省级资金208.3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改善本村的交通、排水情况,为群众出行提供方便。
  (6)责任部门:石桥镇人民政府、阳驿乡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
  5.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费。
  (1)实施地点:乔楼乡吴庄村。
  (2)建设任务:对吴庄村服务中心、幼儿园、养老公寓等基础设施进行监理。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9.7元,县级资金9.7万元。
  (4)进度计划:2017年底已完工。
  (5)绩效目标:项目的建设对老人养老问题、学生上学问题以及服务方面都得到解决。
  (6)责任部门:乔楼乡人民政府。
  6.宁陵县扶贫办及各乡镇版面、培训、档案及信息维护、项目管理费用。
  (1)实施地点:县扶贫办及14个乡镇。
  (2)建设任务:为县扶贫办及14个乡镇提供版面、培训、档案及信息维护费用。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330万元,县级资金33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脱贫攻坚工作运行经费,为脱贫攻坚提供运营保障。
  (6)责任部门:县扶贫办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7.贫困户子女孝道扶贫基金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为全县提倡孝道扶贫提供资金奖励。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600万元,县级资金6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提高子女赡养老人的积极性。
  (6)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8.扶贫工作先进的乡镇和帮扶先进的合作社、带贫企业、先进个人奖补项目。
  (1)项目地点:部分乡镇、有关单位和个人。
  (2)建设任务:对扶贫工作先进的乡镇和帮扶先进的合作社、带贫企业、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400万元,市级资金4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提高帮扶单位、乡镇、带贫企业以及个人的工作积极性。
  (6)责任部门:县扶贫办。
  9.贫困村贫困户拍摄项目。
  (1)实施地点:13个乡镇。
  (2)建设任务:和谐家园全家福助力脱贫奔小康。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25万元,县级资金25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贫困村助力脱贫、宣传、团结问题。
  (6)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10.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技术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对全县耕地监测。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1万元,省级资金11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保证全县耕地质量、数量。
  (6)责任部门:县农业畜牧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1.实施项目专家评审费。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对实施项目进行评审。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3.5万元,县级资金3.5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对实施项目聘请专家评审。
  (6)责任部门:扶贫办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2.“十三五”脱贫攻坚计划中期评估费。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十三五中期评估。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4.5万元,县级资金4.5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对“十三五”计划评估。
  (6)责任部门:扶贫办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3.少数民族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费。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对柳河镇赵尔庄、乔楼乡韩庄、程楼乡沟厢村道路硬化,计划道路建设3358米,宽度4米。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2.81万元,县级资金2.81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6784人通行问题。
  (6)责任部门:宗教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逐户调查、数据归纳、入户拍照冲洗、安放危改项目标志牌等。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47.058万元,县级资金47.058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3739贫困户危房排查工作。
  (6)责任部门: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5.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逐户审核、建立档案、成立督导组等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5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3739贫困户危房排查工作。
  (6)责任部门:住建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6.新增公益性岗位补助费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给贫困户增加公益性岗位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143.72万元,县级资金1143.72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增加3177个公益性岗位,每户3600元每年。
  (6)责任部门:人社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7.转移就业补助费用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对外出务工人员给予奖补.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322.3万元,县级资金1322.3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给予13223户贫困户转移就业给予奖补。
  (6)责任部门:人社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8.贫困户有线电视安装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给贫困户安装有线电视.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600万元,县级资金6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给20000户贫困户安装有线电视。
  (6)责任部门:文广旅游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19.乔楼乡吴楼村养老院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乔楼乡吴楼村。
  (2)建设任务:乔楼吴楼养老院配套设施.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20万元,县级资金12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给20000户贫困户安装有线电视。
  (6)责任部门:民政局及乔楼乡人民政府。
20.人力资源精准扶贫宣传工作费用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人社局精准扶贫宣传费用.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3.112万元,县级资金13.112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给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
  (6)责任部门:人社局。
21.畜牧局养殖基地建设监理费。
  (1)实施地点:华堡镇胡庄村。
  (2)建设任务:养殖基地建设监理费.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0.8万元,县级资金10.8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为800户贫困户分红。
  (6)责任部门:畜牧局及华堡镇人民政府。
22.新增村内道路建设监理费。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 主要道路9000㎡.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8万元,县级资金18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70129人行路难问题。
(6)责任部门:交通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23.文广旅游局基础设施监理费。
  (1)实施地点:18年脱贫村。
  (2)建设任务: 基础设施监理费.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1.8万元,县级资金11.8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改善6456人居住环境。
  (6)责任部门:文广旅游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刘楼乡、阳驿乡、柳河镇、赵村乡、乔楼乡、程楼乡人民政府。
24.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监理费。
  (1)实施地点:5个乡镇22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 农田水利监理费.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35万元,县级资金35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25532人灌溉问题。
  (6)责任部门:水利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刘楼乡、阳驿乡、赵村乡人民政府。
25.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费。
  (1)实施地点:2个乡镇6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土地整治监理费.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0万元,县级资金1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6个行政村项目区建设规模1501.42公顷。
  (6)责任部门:国土资源局局及柳河镇人民政府、赵村乡人民政府。
26.千亿斤粮食项目监理费。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千亿斤粮食项目监理费用.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36万元,县级资金36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改造农田5.6万亩。
  (6)责任部门:农业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27.乡村道路管理养护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对宁陵境内道路进行养护.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324万元,中央资金324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对359个行政村道路进行养护。
  (6)责任部门:交通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28.河道及农田机井管理维护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对宁陵境内农田机井进行管理维护.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37.34万元,中央资金137.34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对359个行政村农田水利进行养护。
  (6)责任部门:水利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29.公共设施管理维护项目
  (1)实施地点:1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对宁陵境内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维护.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129.24万元,中央资金129.24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对359个行政村农田水利进行养护。
  (6)责任部门:文广旅游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30.宁陵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支援帮扶项目.
  (1)实施地点:6个乡镇125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3家县直医院与卫生院等额对调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24万元,县级资金24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3家县直医院共抽调12名技术骨干和6家乡镇卫生院开展等额对调。
  (6)责任部门:卫计委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6个乡镇人民政府。
31.交通运输局道路桥梁建设项目监理费
  (1)实施地点:18年脱贫村。
  (2)建设任务:交通运输局2018年道路、桥梁、广场建设项目监理费。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21.5万元,县级资金21.5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脱贫村通行问题。
  (6)责任部门:交通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32.“同心圆梦超市”建设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对超市进行资金补助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县级资金300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9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对“同心圆梦超市”建设补助。
  (6)责任部门:民政局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33.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工作管理费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359个行政村。
  (2)建设任务:对2017年扶贫车间项目进行工程造价评估
  (3)资金投入规模:项目安排资金24.1万元,县级资金24.1万元。
  (4)进度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9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对2017年扶贫车间项目进行工程造价评估。
  (6)责任部门:发改委及华堡镇、黄岗镇、张弓镇、刘楼乡、阳驿乡、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乔楼乡、城郊乡、程楼乡、城关镇14个乡镇人民政府



五、部门分工
  县直业务主管部门承担本部门行业扶贫职责,制定完善行业扶贫政策,督促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
  县纪委监察委负责资金监督和脱贫攻坚监督问责、案件查处,脱贫攻坚干部作风,负责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现象发生以及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案件等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一线人员奖惩、基层组织建设及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移风易俗、孝善文化宣传、经验做法总结推广、营造氛围等工作。
  县委统战部负责建立社会扶贫平台、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制定民间资本参与社会扶贫的评价体系和奖励办法等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项目库建设、发展产业、综合协调以及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到户扶持、档卡资料规范和督查巡查指导等工作。




  五、部门分工
  县直业务主管部门承担本部门行业扶贫职责,制定完善行业扶贫政策,督促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
  县纪委监察委负责资金监督和脱贫攻坚监督问责、案件查处,脱贫攻坚干部作风,负责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现象发生以及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案件等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一线人员奖惩、基层组织建设及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移风易俗、孝善文化宣传、经验做法总结推广、营造氛围等工作。
  县委统战部负责建立社会扶贫平台、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制定民间资本参与社会扶贫的评价体系和奖励办法等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项目库建设、发展产业、综合协调以及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到户扶持、档卡资料规范和督查巡查指导等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扶贫车间等扶贫项目的实施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脱贫攻坚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的相关指标监测、统计与分析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贫困村道路建设规划、设计、监管及实施等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制定教育扶贫政策、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全县教育扶贫结对帮扶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贫困户住房摸底排查,制定住房保障规划及组织验收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兜底政策和大病医疗救助政策落实,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对接,实现两线合一。确保大病救助的贫困户申报结算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整合项目评审、投融资担保平台建立、扶贫资金预算资金安排、整合使用、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和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工作。
  县卫计委负责落实医疗扶贫政策、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全县医疗扶贫结对帮扶等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等工作。
  县工信科技局负责做好信息服务、科技项目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及技术指导,贫困村通宽带等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互联网+扶贫、互联网+农业信息平台的建立指导等工作。
  县委农办负责贫困村环境卫生治理、光伏扶贫、六改一增等工作。
  县文广旅局负责贫困村乡村旅游摸底排查、规划制定、指导乡村旅游建设、文化广场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用地的规划报批、调整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监管及实施等工作。
  县农业畜牧局负责贫困村种植业摸底排查(农业)、负责贫困村畜牧业摸底排查(畜牧)、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及培育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工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及培育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贫困村林果业摸底排查、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及培育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工作。
  县农机局负责贫困户农机补贴、指导及培育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工作。
  县妇联负责贫困妇女培训就业等工作。
  县残联负责贫困残疾人识别、办证,脱贫规划制定及实施等工作。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为贫困户及带贫企业办理证照等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县人行负责金融扶贫政策的制定及落实,金融四大体系建设,督促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扶贫工作。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程序:县财政局按照上级统筹整合资金目录,将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和县本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政府债券资金、收回年度结余(存量)资金等统一建立台账,报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分配意见,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对接到项目和项目单位。
  (二)资金拨付程序:县直有关部门实施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建设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管理和拨付;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批复由乡镇政府实施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按照《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扶贫资金实行乡级报账制的通知》(宁政〔2017〕20号)文件要求,全部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项目资金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和拨付。
  (三)资金报账程序:扶贫项目实施单位依据县政府编制的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项目批复计划、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向财政部门报账,项目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报账凭据。县、乡(镇)财政部门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用款申请后,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应商。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项目主管单位依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批复的项目计划和财政部门下达资金通知,对实施建设项目按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中标的实施企业,签订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按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项目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据实审核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含个人姓名、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并及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核拨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项目实施单位对报账凭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扶贫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七、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督。全面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分配使用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统筹整合资金情况及各类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
  (三)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宁陵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宁陵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实施方案(最新)宁陵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实施方案(最新)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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