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至2017年度宁陵县财融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年审拟通过的公示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经我办组织人员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资料的审核,宁陵县财融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拟通过2016至2017年度行业年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6 月 6日—6 月10 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0- 7819776
电子邮箱:nlfzb@126
公示期间如对拟通过年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单位反映问题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宁陵县人民政府金融办。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做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18年6月 6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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