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的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宁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予注销宁陵县丽丽干果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宁陵县人民政府或者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宁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宁陵县人民路6号商务中心6号楼
联系电话:0370-3071535 邮编:476700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业主) | 经营项目 | 许可证编号 |
宁陵县丽丽干果店 | 宁陵县城关镇新吾北路老电业局民房楼2楼101 | 刘俊丽 |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 JY1******30012839 |
宁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 12月05日
终审:webl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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