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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粤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宁陵县粤水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宁陵县粤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8-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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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宁陵县粤水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宁陵县粤水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概要:宁陵县粤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宁陵县粤水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总投资35298万元,总占地面积为6.65公顷,项目位于河南省宁陵县乔楼乡王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30MW热电联产及锅炉灰渣副产有机肥工程,生产设备主要为1×130t/h燃秸秆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30MW高温超高压抽凝式汽轮机、1×40MW空冷式发电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2.04×108kW•h,年供热负荷97.94×104GJ,能够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锅炉废气采用“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治理措施,SO2、烟尘、NOx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燃煤锅炉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其他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或通过密闭设置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补水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和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加装减震基础等措施,在厂区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经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3类、4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厂区实行全面绿化,结合生成设施的特点,种植高低相结合的乔灌木,形成隔离林带,防止污染扩散;加强绿化管理及职工素质教育,从根本上树立生态保护的整体形象;降低环境风险,及时消除潜在的环境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所取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二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前。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宁陵县粤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159******5199
    通讯地址:宁陵县信陵路北侧,规划东外环西侧
    (2)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1-66168868  
    通讯地址:开封市开发区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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