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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2015至2016年度宁陵县财融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年审拟通过的公示

来源:宁陵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至2016年度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7〕50号)文件的要求,经我办组织人员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资料的审核,宁陵县财融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拟通过2015至2016年度行业年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4 月 6日—4 月10 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0- 7819776
    电子邮箱:nlfzb@126
公示期间如对拟通过年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单位反映问题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宁陵县人民政府金融办。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做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17年 4月 6日rqi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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