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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20181111015)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18-11-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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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111015)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1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四批商丘D******111015)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责令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宁陵县黄岗镇付堂村、党洼村、小张村各有一大型养猪场,气味刺鼻,尤其在晚上。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河南牧原养殖集团宁陵分公司第十九分厂位于宁陵县黄岗镇魏营村委唐洼村,该养殖场于2017年11月17日取得《关于宁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魏营年出栏1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商环审〔2017〕49号)。该养殖场于2017年11月18日开工建设,负责人李暖,2018年8月建成,占地面积254亩,总投资700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8万元,年出栏10万头生猪,主要建设猪舍、粪污处理设施、沼液农灌设施等。现存栏1.2万头生猪,现处于生产调试阶段。河南牧原养殖集团宁陵分公司第十六分厂位于富堂、小张庄村,该养殖场于2017年11月17日取得《关于宁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小张庄年存栏2万头母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商环审〔2017〕50号),2017年11月18日开工建设,负责人郑小彬,占地636亩,总投资22160.59万元,环保投资549万元,主要建设,猪舍、粪污处理设施、沼液农灌设施、沼气锅炉等。主体工程完成80%,没有进行养殖。
    三、处理整改情况
    河南牧原养殖集团宁陵分公司第十九分厂,存栏生猪1.2万头,2018年8月建成投产,配套建设的14*60米的粪棚、沼气池一座7千多立方米、沼液储存池8万立方米、农灌网覆盖8千多米、覆盖农田1800多亩。本养殖场正在设备调试阶段,群众反映的气味由固液分离设备时产生约0.2立方米的固粪堆在粪棚内产生的。黄岗镇政府、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在调试期间增加人工喷洒除臭剂次数,对产生的固粪用塑料膜进行掩盖,并对固粪处理区周边按时喷洒除臭剂,降低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公司已立即进行了整改。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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