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深入开展禁猎政策宣传活动
为全面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11月11日,宁陵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宣传队伍走进国有宁陵林场及人工繁育场所,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林场职工和人工繁育场所从业人员详细解读《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重点宣传了禁猎区范围、禁猎期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30年6月30日)、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以及违法猎捕的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提醒全县广大群众:全县行政区域均为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狩猎行为,严禁使用猎枪、电网、弓弩、粘网等猎捕工具,严禁夜间照明行猎、机动车追赶、火攻烟熏等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同时,各人工繁育场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经营管理,共同维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林场职工和从业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宁陵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宣传活动,推动禁猎政策深入人心,为建设生态文明宁陵贡献力量。
终审:宁陵李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