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政府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791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12-1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宁政办〔2022〕85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办〔2022〕85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

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宁陵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8

此件公开发布


宁陵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强化噪声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时限

(一)适用范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宁陵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规划的宁陵县中心城区,其范围东至规划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北达连霍高速,南至规划南外环路

(二)适用时限基准年2021年。用地现状以《宁陵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中的2016年用地现状为基础,并结合2021年用地现状进行调整。

区划期限2022—2026年。若城市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对本划分方案及时进行调整。

二、划分原则及依据

(一)划分原则以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相结合的原则。按区域规划用地的性质、用地现状确定功能区,覆盖整个中心城区规划面积。

2.便于管理的原则。功能区划分应以交通干线、河流、沟壑等明显线状地物和绿地作为边界,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3.协调统一的原则。区域应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一致,有利于促进环境、经济、社会统一协调发展。

4.宏观一致的原则。区划实行大区划分、小区管理。以宏观控制为主,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宜连不宜断,单块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

5.动态弹性的原则。根据中心城区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区划结果可由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适时进行调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调整一次。

(二)划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17);

《宁陵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路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尽快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0〕33号);

《宁陵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检测报告》(中昇检字〔2022〕1662号)。

三、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限值标准

    (一)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5类(表1)。

表1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类别

适用区域

0类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

4a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b

铁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区划宜首先对0、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噪声限值标准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标准限值见表2。

表2  环境噪声限值标准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注: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及说明

以宁陵县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国土空间规划和工作地图为基础,确定区划单元,依据区划方法初步确定区划方案,分析调整后获得宁陵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概况本次宁陵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总面积为48.87km2(含水域面积)。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3个片区,面积10.83km2,占划分总面积的22.16%2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6个片区,面积26.80km2,占划分总面积的54.84%3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2个片区,面积11.24km2,占划分总面积的23%4类声环境功能区为宁陵县中心城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等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不统计面积),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

(二)0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0类声功能区是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宁陵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无符合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区域,因此本次宁陵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不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见表3。

表3  宁陵县中心城区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1类区(总面积:10.83km2

编号

名称

范围

(km2

执行标准

1-1

县政府片区

太行路-迎宾大道-泰山路-露岭路-人民路-长江路-太行路

2.30

昼间55dB(A)

夜间45dB(A)

1-2

西南人文宜居片区

金山路-永乐路-规划纬十五路-张弓路-规划南外环路-规划西外环路-金山路

4.49

1-3

东南人文宜居片区

金山路-规划东外环路-规划南外环路-规划经五路-规划纬十四路-黄河路-规划纬十一路-漓江路-金山路

4.04

2类区(总面积:26.80km2

2-1

西部生活片区

连霍高速-葛天大道-永乐路–太行路-滨河大道-上清水河-连霍高速

4.64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2-2

老城片区

人民路-信江路-建设路-漓江路-庐山路-信江路-规划纬六路-闽江路-金山路-长江路-人民路

10.07

2-3

滨水新区片区

太行路-长江路-金山路-滨河大道-太行路

3.14

2-4

西组团北片区

连霍高速-上清水河-人民路-西外环路-连霍高速

3.72

2-5

西组团南片区

人民路-滨河大道-金山路-西外环路-人民路

2.69

2-6

南部生活片区

金山路-漓江路-规划纬十一路-黄河路-规划纬十四路-规划经五路-规划南外环路-张弓路-规划纬十五路-永乐路-金山路

2.54

3类区(总面积:11.24km2

3-1

宁陵县先进制造业北部开发区

葛天大道-连霍高速-人民路-露岭路-泰山路-迎宾大道-太行路-永乐路-葛天大道

6.01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3-2

宁陵县先进制造业东部开发区

人民路-规划东外环路-金山路-闽江路-规划纬六路-信江路-庐山路-漓江路-建设路-信江路-人民路

5.23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将宁陵县中心城区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的划定如表4。

表4  4类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距交通干线边界线)

声环境功能区

源强类型

划分距离(m)

相邻功能区类型

4a类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50±5

1类区

35±5

2类区

20±5

3类区

4b类

铁路干线

55±5

1类区

40±5

2类区

25±5

3类区

注:(1)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临街建筑面向公路交通干线至该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交通服务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定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本次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两侧一定距离内的范围,具体情况见附件2

高速公路是宁陵县中心城区北部的连霍高速。

宁陵县中心城区主干路主要包括“六纵六横”。其中,南北向“六纵”干道为:滨河大道、长江路、永乐路、迎宾大道-新吾路、黄河路、闽江路;东西向“六横”为:葛天大道、工业大道、人民路、信陵路、金山路、规划纬十四路。

宁陵县中心城区次干路主要包括泰山路、昆仑路、规划纬十一路、规划纬十四路、规划纬九路、珠江路、滨河西路、延河路、张弓路、规划经八路、露岭路。

宁陵县中心城区主要交通服务区域见表5。

表5  宁陵县中心城区主要交通服务区域

序号

名称

位置

面积

建设状态

1

县汽车站

建设路和新吾路

交叉口西南角

1.23ha

升级改造

2

客运北站

人民路和新吾路

西南角

0.98ha

规划建设

3

客运西站

长江路和黄山路

西北角

1.76ha

规划建设

4

客运南站

新吾路与规划南环路东北角

4.99ha

规划建设

5

货运站

长江路和葛天大道

交叉口东南

-

规划建设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4b类声功能区是铁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宁陵县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具备4b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本次宁陵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不划定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五、其他规定

大型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根据其与生产现场的距离和环境噪声现状水平,可从工业区中划出,定为2类或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区、2类区、3类区划分的区域中包括4类区的,执行4类区;划分为4b类区与4a类区有重叠的部分,执行4b类区。

三)位于各类工业区规划范围,总体上划定为3类区的,在下列情况下执行2类区标准:

1.规划为工业用地,但尚未开发建设,且仍有敏感目标的区域;

2.现状为学校、医院、住宅、科研、机关、公园、宾馆、会所等噪声敏感区域。

对于规划未建成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铁路,建成后在向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相应划分到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并执行相应标准。

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六、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本次功能区划分工作中未涉及到的乡镇、村庄等区域(含纳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但用地性质暂不明确的区域),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一)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二)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三)乡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独立于村庄、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七、实施与管理

(一)县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二)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

(三)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噪声防治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四)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综合考虑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水路、港口和民用机场及其起降航线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八、附则

(一)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本方案由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负责解释。


件:1.宁陵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2.宁陵县中心城区交通干线一览表



附件1


宁陵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7f894949e4ad4db4a3ea1539aa056945.jpg

附件2


宁陵县中心城区交通干线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起讫点

类别

走向

长度(千米)

红线宽度 ()

1

天山路

规划西外环路迎宾大道

主干路

东西向

3. 618

50±5

2

华山路

滨河大道黄河路

主干路

东西向

4.013

40±5

3

工业大道

滨河大道迎宾大道

主干路

东西向

2.441

40±5

迎宾大道黄河路

主干路

东西向

1.367

50±5

4

太行路

滨河大道黄河路

主干路

东西向

5.063

50±5

黄河路闽江路

次干路

东西向

0.742

30±5

5

人民路

规划西外环路规划东外环路

主干路

东西向

7.821

50±5

6

建设路

滨河大道规划东外环路

主干路

东西向

6.982

41±5

7

金山路

规划西外环路规划东外环路

主干路

东西向

7.676

50±5

8

信陵路

规划西外环路永乐路

主干路

东西向

2.964

40±5

永乐路黄河路

主干路

东西向

1.890

30±5

黄河路规划东外环路

主干路

东西向

3.082

40±5

9

规划南外环路

规划西外环路规划东外环路

主干路

东西向

7.220

50±5

10

葛天大道

规划西外环路迎宾大道

主干路

东西向

3.532

50±5

11

泰山路

滨河大道黄河路

次干路

东西向

4.084

36±5

黄河路闽江路

次干路

东西向

1.213

36±5

12

昆仑路

滨河大道规划东外环路

次干路

东西向

6.829

36±5

13

规划纬十一路

滨河大道规划东外环路

次干路

东西向

6.293

30±5

14

规划纬十四路

规划西外环路规划东外环路

次干路

东西向

6.052

30±5

15

规划纬九路

规划西组团南环支路

次干路

东西向

0.3427

30±5

16

规划西外环路

连霍高速规划南外环路

主干路

南北向

7.408

50±5

17

滨河大道

天山路规划纬十四路

主干路

南北向

7.157

40±5

18

长江路

天山路规划南外环

主干路

南北向

7.389

60±5

19

永乐路

天山路规划南外环

主干路

南北向

7.049

41±5

20

迎宾大道

天山人民路

主干路

南北向

2.696

50±5

21

新吾路

人民路建设路

主干路

南北向

0.600

41±5

建设路庐山路

主干路

南北向

0.504

40±5

庐山路万寿路

主干路

南北向

0.874

30±5

万寿路规划南环路

主干路

南北向

2.198

40±5

22

黄河路

工业大道规划南外环

主干路

南北向

5.825

40±5

23

漓江路

人民路规划南外环路

主干路

南北向

4.062

40±5

24

闽江路

工业大道规划南外环

主干路

南北向

6.162

50±5

25

晋江路

人民路金山路

主干路

南北向

2.511

40±5

26

规划经七路

人民路规划南外环路

主干路

南北向

3.997

40±5

27

规划东外环

人民路规划南外环路

主干路

南北向

3.889

50±5

28

运河路

建设规划纬十一路

次干路

南北向

2.543

30±5

29

珠江路

葛天大道规划纬十四路

次干路

南北向

5.889

35±5

30

滨河西路

天山路人民路

次干路

南北向

3.504

30±5

31

延河路

天山路昆仑路

次干路

南北向

4.252

36±5

32

张弓路

葛天大道昆仑路

次干路

南北向

3.303

41±5

昆仑路规划南环路

次干路

南北向

3.229

30±5

33

规划经八路

人民路规划纬十四路

次干路

南北向

3.254

30±5

34

露岭路

工业大道护城河环路

次干路

南北向

2.855

30±5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