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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2-0000028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4-2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宁政办〔2022〕33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次数: 【字体:

政策解读:《宁陵县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9日


  宁陵县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河南省“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创造良好的快递服务业营商环境,鼓励寄递物流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进农村,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商政办〔2022〕5号)文件精神,坚持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积极推进全县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畅通优质工业品下乡和特色农产品上行双向流通渠道,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体制良性循环,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着力打造“快递进村”末端网点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全覆盖,重点打通快递服务从乡镇到行政村寄递渠道,积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与快递服务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力争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65%以上行政村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标标准化建设。

  二、建设标准

  (一)行政村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比例和数量均达到年初确定目标。(全县65%以上行政村)

  (二)按照国家邮政局《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要求,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取得快递服务资质。

  (三)“四三三”标准。“四固定”即固定的营业场所、固定的营业人员、固定的营业时间、固定的投递频次;“三有”即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标识、有经营快递业务的信息系统、有放置邮件快件的货架;“三不”即实现邮件快件不着地、不抛件、不摆地摊。

  三、建设内容

  (一)配备监控设备,监控设备的安装应达到无死角、无盲区的要求。监控设备应当全天24小时运转,末端网点交寄、接收、验视、安检、提取区域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日。

  (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配备与经营场所面积需求匹配的消防设备)

  (三)基础设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快递服务场地面积适宜。合作网点快递操作区域不少于5平方米;自建网点不少于15平方米。

  (四)基础配置必需的生产用品和能够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包括:营业终端设备(计算机、手持终端、通讯设备)、电子秤、托盘、存放货架等。

  (五)设置快件存放和保管区域,快递服务场地应与其它服务场地分区管理,物理隔离,互不影响。

  (六)室外悬挂快递服务组织标识牌,明显位置注明营业时间。室内公示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登记回执;公示服务承诺、服务范围、资费标准、服务查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公示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制度、禁寄物品指导目录、投诉受理办法、损失赔偿办法。设置统一样式和尺寸的快递包装废弃回收装置。

  四、具体措施

  (一)依托现有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乡镇交通客运站、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发挥“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优势,统筹“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作用,持续推进交邮融合,加快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企业依托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室)、农业农村局服务农村相关平台驻村设点。(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电商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邮政公司)

  (二)对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进行升级改造。快递企业要对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开放乡村快递业务,积极探索电商商流带物流的模式,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打通快递进村“最后一公里”。依托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对特色农产品梳理并建立台账,引导特色农产品进行标准化包装,对接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展联合采购、统仓统配等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提升快递通村时效。(责任单位:县电商服务中心、快递企业)

  (三)依托村邮站,鼓励邮政企业现有与快递企业开展全面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开展分拣、运输、投递、代收等业务,多措并举,鼓励支持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邮合作等模式。(责任单位:县邮政公司、快递企业)

  (四)争取并落实各级资金支持和政策补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电商服务中心、县邮政公司)

  (五)加大宣传保障力度。各乡镇要通过墙标、村头大喇叭、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快递进村工作的宣传力度,县政府办将定期不定期督导;公安部门对涉及快递物资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为快递进村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启动阶段(2022年3月)项目启动,完成实施方案,筹建宁陵县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推进项目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二)重点实施阶段(2022年5月~11月)完成站点的选址、站长的选拔培训、站点设备的配备、站点快递运营等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成集配送、零售、便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物流配送终端,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农村共同配送率和网点覆盖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依据项目考核评估办法,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推进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项目运营、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完善工作,迎接验收。

  (四)交流推广阶段(2023年1月~5月)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加强全国范围内的交流。不断引进新的成功经验,并将宁陵的经验推广到全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电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的宁陵县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推进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细化分解任务。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量化主要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压实部门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现场核实验收,确保如期完成。

  (三)严格督导验收。按照省政府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相关考核验收标准,高质量完成本地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点目标任务。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对工作开展缓慢、弄虚作假、配合度较低的快递企业由县政府办进行督办,限期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项目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快递进村的社会氛围。

  (五)及时总结上报。2022年4月底前落实具体工作方案,工作季度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15日、9月15日前进行阶段性总结,全年工作落实情况11月底报宁陵县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推进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信息公开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县政府网站对相关工作进行公示。

  附件:宁陵县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宁陵县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侯佳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冯玉玫  县电商服务中心主任

           张翠松  县发改委副主任

           丹永宁  县财政局副局长

           贾   英  县商务局副局长

           史大圣  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侯瑞华  县经济作物推广中心副主任

           李玉强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电商服务中心,冯玉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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