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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302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11-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完善宁陵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2016〕37号JV4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调整完善宁陵县2016年统筹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调整完善宁陵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31日

调整完善宁陵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宁陵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县64个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序列,实现全县4.42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类61项、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类28项进行整合。对我县2016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了统筹整合范围。对一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收回,统筹用于我县脱贫攻坚工程。2016年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4796.2万元,实际共投入项目资金14796.2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详见宁陵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附件1)。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将我县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796.2万元安排以下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农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新建村内道路建设,投入资金8145.4万元,解决14万人行路难问题。
2.综合文化室建设项目。新建村文化室24栋,投入资金466.5万元,丰富2.8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3.购置健身器材,垃圾箱项目。购置健身器材24套、篮球架24对、垃圾箱720个、文化器材24套、广播器材24套,投入资金33.552万元,丰富2.8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4.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新建文化广场28个,投资884.1万元,丰富2.8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5.新建舞台、背景墙及公厕。26个村新建背景墙、公厕、舞台,投资140.4万元,丰富2.8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6.安装广场、路灯安装项目。27个村安装路灯、广场灯,投入资金248.05万元,方便群众2.8万人。
7.新建污水管道建设项目。新建排水工程13115米,投资544.8万元,改善1.2万人的人居环境。
8.安装进村警示桩。6个村安装进村小警示桩3、进村大警示桩,投资7.948万元,方便群众0.8万人。
9.新建幼儿园项目。新建幼儿园4座,建筑面积4224平方米,投资162.18万元,解决230名儿童学前教育。
    10.赵村乡孔庄村老年公寓建设项目。新建老年公寓20间,415.8平方米,砖混结构。东西围墙170米。投资38.9万元,受益45人。
11.贫困村人居环境改善。刷白652000平方米、坑塘改造75713平方米,环境改造70处,24个村村道绿化,投资701.72万元,改善2.8万人居住环境。
12.农田水利。投入289万元。
13.卫生室建设。投入12万元,对新建6所卫生室各补助2万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危房改造1940户,投资772.1万元,改善4000人住房安全。
(三)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
发展产业项目55个,投入资金1967.02万元,解决11810人稳定脱贫。
(四)社会保障项目建设。
1.给14457户29453人缴纳大额保险,投资294.53万元,解决14457户29453人就医问题。
2.秋季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补助2452人,投资88万元,解决2452人上学问题。
五、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二)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扶贫办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分管项目主管单位的副县长、分管扶贫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报县财政局。
(三)县财政局收到县扶贫办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县领导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四)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五)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六)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七)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扶贫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六、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督。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1.宁陵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表
        2.宁陵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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