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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237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4-1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陵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4-14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2017〕8号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陵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
通   知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宁陵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017年4月7日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此件公开发布)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我县综合承载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根据《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是,全县城镇化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规划建设水平不高,城市交通微循环不畅通;地下综合管廊、城市供热建设仍是空白;供气发展缓慢;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不协调;园林绿化建设新老城区不协调;海绵城市建设滞后;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知名度;有利于带动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园区发展档次,促进产城融合;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并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因此,进一步加大我县城市建设力度,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吸纳力,对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优质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集聚,壮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塑造城市特色,显著改善城市面貌,着力提升城市吸引力、承载力和辐射力,为“五个宁陵”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生态宜居。顺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城市,使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2.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实施规划,推动城市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城市设计,展现城市历史文化及自然环境特色,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塑造富有特色和魅力的城市风貌。
  3.产城融合,增强活力。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强化城市产业支撑,繁荣城市经济。通过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吸引要素集聚,拓展产业发展平台,使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和竞争优势。
  4.更新理念,创新模式。贯彻落实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精明增长的理念,坚持节约集约和生态优先等原则,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深化城镇投融资体制机制等各项改革,既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发挥好政府的规划引领和协调组织作用,激发城市发展活力。
  5.统筹推进,分类指导。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发展方向,全盘谋划,统筹安排,结合城市实际,分步骤、分层次,有序推进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相适应,实现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围绕城市建设提质增效,统筹产业集聚区及配套服务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统筹地下、地上基础设施改造,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加快生态水系建设和环境治理等,创新投融资机制,扩大有效投资。通过三至五年时间,全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特色更加鲜明,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城镇吸纳力、辐射力明显增强,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达到全市一流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公开性。
  1.高水平编制县城乡总体规划。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委托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对《宁陵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进行了修编,围绕城市建设“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美,小而特”目标,按照“东进、南拓、西优、北控、中调”的发展方向,实施“一核两心三区四轴”的城乡总体规划修编。下一步,充分发挥好《宁陵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指导我县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实现控规全覆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实施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2.加快海绵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海绵城市、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在完成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城市供水和节水利用专项规划、城市排水防涝(雨水)综合规划、城市污水和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城市燃气专项规划、城市热力专项规划、市容环卫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3.大力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工作。在城乡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三年内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依据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2017年底前完成县城出入口、主干道、新城区等重要区域、地段的城市设计。同时,加快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加强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规划管控,2017年底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2017年7月,优先做好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实施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4.完善规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强化县规委会作用,所有城市建设项目都要通过县规委会集体研究,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县规委会的定向把关作用。同时,规划要面向社会公示,接受县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逐步实现重大规划事项票决制,切实维护县规委会的开放性、简约型、严肃性和权威性。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实施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5.确保规划刚性执行。规划一经通过,要确保刚性执行,全县上下都要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的意识,凡经依法批准的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决不允许自行其是、擅作主张;凡有违犯规划的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实施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市政道路交通网络建设,先期打通9条断头路,构建北至葛天大道、南至金山路、东至闽江路、西至长江路的城市框架。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六纵十横主干道和干次支线建设,重点抓好永乐南路升级改造,商登高速连接线改造,永乐路大转盘提升改造,老城区路侧石升级改造,长江路升级改造,迎宾大道升级改造及人民路、泰山路东延,珠江路、黄河路南延等城市道路新建工程。实施环城快速通道四座景观桥建设工程和吴王沟桥、南护城河桥、下清水河桥、西沟桥改造等项目建设,形成完善的市政道路交通网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单位:县公路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2.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推进城区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改造工程,各类基础设施管线力争一次铺设到位,并合理预留管线发展空间。积极探索开展产业集聚区及配套服务区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并结合旧城区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综合管廊。稳步推进电力、通讯、供水、供气、供热供暖等管线同步入地。到2020年底,力争建成综合管廊5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实施单位:县文广旅局、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网通公司。
  3.强化供水节水及水质提升。对城区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城区供水能力。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关闭城区内自备井,2019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加强老城区排雨排污配套管网建设,结合棚户区改造,逐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善产业集聚区的排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能力。2017年完成两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干化深度处理,将干化后的污泥用作垃圾厂覆盖土,变废为宝,节约土地资源。2018年开工建设“宁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老城区(建设路以南)的污水进入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到2019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2017年完成投资约2000万元的中水回用项目,日处理中水2万吨。大力推进节水城市、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推动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道路清洗等用水要优先利用中水,积极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
  4.实施城市然气气化工程和城市供热民生工程。继续做好天然气管道铺设工作,提高天然气覆盖率和入户率,逐步普及清洁能源,减轻环境污染。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暖项目,配套建设供热主支管网,提供生产用热和城区集中供暖。在县城区5平方公里内实现200万平方米供热,截至2018年城镇气化率达到75%,农村气化率达到40%,铺设管道444.7公里。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5.完善电力信息通讯工程基础设施。加强电源点建设,新建220千伏变电站2座,主变4台;新建、扩建110千伏变电站5座,主变10台;新建、改造35千伏变电站4座,主变8台,提高县域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供给能力;优化供电主干网架,对所有不能满足供电需求的输配电线路进行改造升级,建设安全、可靠、灵活的配电网络。推进三网融合,提高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和质量,实现有线宽带和无线宽带相互补充,广电、通信业务双向进入和网络互联互通。2018年底,城区光纤宽带用户比例达到98%以上,支持200M带宽端口数达到35000个。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实施单位:县文广旅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网通公司。
  6.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扩大城区高中办学规模,提升教育核心竞争力;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城区及周边中小学、幼儿园21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通过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验收。实施县妇幼医院改扩建,县中医院迁建、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县传染病医院新建、县卫生防疫站整体搬迁、县卫生监督所整体搬迁等医院病房楼、门诊楼、医技楼14万平方米;占地60亩火葬场搬迁工程;新建阳和小吃街市场、停车场、农贸市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实施醉梨园、葛天乐舞城、葛天国际商厦等旅游设施项目建设。实施单位: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文广旅局、县商务局。
  (三)推动产城融合建设。
  1.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宁陵交通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大力培育家居、复合肥两大主导产业。加强产业集聚区与主城区的地域、产业、技术的联系,把主城区范围的生产企业搬迁至产业集聚区,承接主城区的产业转移,形成产业、技术、人才集聚。牵头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城关镇人民政府。
  2.加快“两区”规划建设。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加快“两区”道路管网、热电联供、商贸物流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两区”与主城区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逐步拆并区内村庄,留足集聚区发展空间。继续以家居、复合肥两大产业为主,突出项目招商,狠抓载体建设。加快集聚金融、信息、研发、企业总部及商业贸易等机构,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全新载体。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实施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城关镇人民政府。
  3.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产业集聚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等工作的力度,提升集聚区形象。加快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学校、医院、双创中心、颐高电商小镇和专业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集聚区与主城区城市主干道、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及各级类商业市场体系贯联,促进产业集聚区与主城区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
  (四)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1.积极推进城市双修工作。加强生态修复,对过境吴王沟、南护城河、下清水河进行综合整治;进而形成城市生态水系。实施城区四湖综合治理工程,做好四湖周边房屋征迁、湖水清淤、水质净化、雨污截流、污染防治、海绵城市、湿地公园等工程,把宁陵的四大湖变为四大景观。加快城市修补,打通断头路,对城区及产业集聚区破损道路进行修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对临街广告牌匾进行规范统一、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街道外墙立面进行改造,提升城市品质。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2.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持续推进我县园林绿化建设。以大沙河生态环境为主体,以葛天公园为主题,继续打造“大沙河两岸生态慢行系统”景观,在重要节点、地段高标准建设游园、小品。实施万寿园绿化建设,同时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进行高标准改造提升。实施明清黄河故道绿色长廊、廊道绿化、森林抚育与改造等。力争通过2—3年努力,我县各项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3.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新建小区、道路、园区等要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老城区结合棚户区改造、公园绿地提升、道路改造等,积极推进海绵型设施建设;结合宁陵县城区地形,完善建设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排水管网20公里,确保城区“大雨不积水、暴雨不内涝”。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
  4.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污水污泥处理力度。编制城市黑臭水整治实施方案,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重点对吴王沟、南护城河、北护城河、下清水河、清水河老道、八里曹沟、回小排水沟、冯堤口西沟、三里河东沟和四湖等城区范围内的河湖水系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在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区内河道垃圾清理、截污纳管工作。通过2—3年时间,新建中水管网16公里,建成中水回用工程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5.强化城市环卫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环卫及垃圾设施建设力度,采取PPP模式,新建占地130亩,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以上垃圾处理场一座。新建垃圾处理站10个,新建水冲式环保公厕17座,购置垃圾运转车辆7辆,有效解决群众垃圾处理和生活需求问题。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6.努力提升住房品质。科学控制房地产开发总量,使房地产开发强度与我县购买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适应。积极引进国内知名房产企业,结合宁陵实际,注入宁陵精神,植入先进理念,建设一批具有宁陵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并通过品牌合作、顾问等形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科学谋划棚户区改造项目,鼓励棚改居民自由选择购买位置好、品质高、环境美的商品房,改善居住条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实施单位:县房管中心。
  (五)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改善市容市貌。加大市容市貌管理力度,整治违章建筑,取缔马路市场、店外经营,严禁乱堆乱放;对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外墙、广告牌匾进行整治,严禁道路两侧建筑物乱搭、乱挂、乱贴、乱画;加强沿街围墙和建筑工地围挡管理,严查渣土清运车辆;规范电力、通讯等设施管理,改造主要干道影响市容的电力、通讯等空中线网,在雨污水管网施工时将弱电、天然气、中水、照明等同时入地。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网通公司。
  2.规范交通秩序。依托城市公共交通及停车场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新建客运站一座,城区规划公交站点76个。新建公共停车场2个。在县城区主要街道划定停车位、更新标线、安装护栏、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眼等交通标识和设施。加强交警、运输管理队伍建设,大力治理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行驶、违规停靠和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严厉打击超限运输车辆,优化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3.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着力解决市政道路和人行道板破损、坑洼不平、井盖破损丢失、路灯缺失等问题,破损道路及时修补,破损和缺失井盖及时更换,加装安全防护网。维护好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不低于98%。结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合理规划各类管线建设,避免道路重复开挖。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4.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应用。打造智慧城管,整合宁陵县视频监控数据,建设“数字城管”,建立城市管理数字化监控体系以及市民投诉平台,及时发现城市管理问题,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实施单位: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
  (六)提升城市居民综合素质。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载体,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以教育为主,建设与管理两手抓原则,全面提升城市居民综合素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在各种公共场所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宁陵县文明公约以及个人文明礼仪等知识,提高市民自觉适应文明城市要求的能力;创新文明城市创建载体,依托争创文明系统、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等实践活动,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格局。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实施单位:县文广旅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文明办、城关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措施
  (一)创新融资方式。充分发挥现有融资平台作用,依托宁陵县发投公司,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及“投资+工程总承包”等方式直接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基本建设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财政性资金向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用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县级配套资金。
  (二)落实土地保障政策。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可以单独组卷报批,在用地指标分配上优先予以保障。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管理,加快项目用地审批、征收、储备、供应流程。
  (三)加快城建项目实施。
  1.认真规划项目。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结合产业集聚区开发、老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分类做好项目规划,加强项目论证,依托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储备,滚动编制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与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相衔接,按先急后缓原则确定建设时序,分类明确利用资金类型,建立项目库,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善项目建设前期各类手续。
  2.分类打捆包装。通过采取整体项目推进(以县为单位“一揽子”工程)、分片区打捆推进(产业集聚区、老区板块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同类项目打捆(按行业)、项目收益异地平衡、经营性项目与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项目打捆等方式,提高项目规模,并合理配置收益性项目,吸引大型投资主体,提高政府议价能力,降低支付成本。
  3.加快项目实施推进。对于开工建设的项目,认真组织、科学施工、精心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时间、进度、人员“三明确”,制定细化项目推进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项目调度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推进。建立健全项目督查督办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及部署落实情况,并及时汇总通报。建立健全项目推进考核奖惩机制,把项目的实施、推进和落实情况纳入考评奖惩,与评优评先挂钩。建立健全项目推进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组织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
  4.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推动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开展创建优质工程,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认真履行竣工验收手续,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健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发现的质量隐患,坚决责令整改到位,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
  (四)扩大招商引资。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顶层设计和整体策划。创新招商引资理念,细化招商优惠政策,增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吸引力。积极探索招商引资新途径、新模式。推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特色商业区等商业地产开发的市场化融合模式,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有效解决融资难题。加强项目储备和整体包装运作,定期向社会推介建设项目,详细明确项目规模、建设周期等内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台账,明确项目建设单位、政府部门责任,量化项目推进进度,建立项目联席协调协商机制,开展项目实地观摩讲评,强化项目督导考评措施,对项目实施常态化管理,确保招商项目实施。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方式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
  (五)开展城市创建。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园林城市、节水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等为载体,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公园游园配套、河流水域治理、亮化绿化美化等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着眼城市交通秩序混乱、市场管理不规范、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短板”持续发力。城市创建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力量,将创卫生城与改变生活习惯、创园林城与爱护花草树木、创文明城与育文明人、创生态城与保护环境、创旅游城与提升形象、创节水城与集约节约等有机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全面实施。
  (六)创新体制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同时为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下设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进指挥部,实行县四大家领导项目分工与分包相结合负责制,具体负责百城提质工程的工作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乡(镇)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并明确主管副职负责此项工作,全力服务百城提质工程建设,确保百城提质工程顺利推进。
   2.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研究制定人口、产业、设施、环境等标准,对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具有一定规模人口的中心镇,以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及强化用地指标保障等为重点,赋予其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同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管理层级、推行大部门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七)加强部门联动。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分包项目的县领导负责该工程推进实施、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备案,列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项目要重点管理;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建设资金保障;县国土资源局要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县政府金融办负责项目融资;发挥县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信贷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明确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督导考核,做好统筹推动和分类指导,树典型,找亮点,解决实际问题和不足。
  (二)细化目标,落实项目。各乡(镇)要根据我县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谋划建设项目,落实项目资金,完善相关手续。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节点,明确项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要着重做好督查工作,建立督查制度和督查问责机制,明确督查重点,注重督查效果,大力营造竞相有为、主动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督查鼓励有作为和整肃不作为并重,对主动作为、工作有成效的予以表扬激励,对措施不力,消极等待,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持续推动百城建设提升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以人为本,依法实施。在项目谋划和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观念,重视群众的感受和需求,依法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征收、重大工程的风险评估力度,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提升矛盾源头治理能力,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本实施方案可根据省委、省、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和宁陵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附件:宁陵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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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组  长:  马同和(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朱长军(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侯公涛(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周克章(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单位:赵敬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  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孟祥雷(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
          常风茂(县发改委主任)
李  伟(县财政局局长)
          窦世超(县监察局局长)
          王自中(县公安局局长)
          师  楠(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马德广(县民政局长)
          谭文忠(县人社局局长)
          王西会(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乔茂勤(县环保局局长)
          丹红星(县住建局局长)
          马昌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传新(县工信科技局局长)
          金业营(县水利局局长)
          高  毅(县商务局局长)
          高  敏(县文广旅局局长)
          潘功华(县卫计委主任)
          朱建音(县国税局局长)
          杨继礼(县地税局局长)
          李  勇(县教体局局长)
          史宝合(县编办主任)
          徐文华(县房管中心主任)
          卢健民(县供电公司经理)
孟  强(城关镇党委书记)
李国林(城郊乡党委书记)
闫云峰(石桥镇党委书记)
曹光明(县特色商业区党委书记)
李煜夏(县产业集聚区副主任)
李栋林(人民银行宁陵县支行行长)
画  聪(农业发展银行行长)
崔  震(中原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县综合执法局师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任务,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监督指导。zWB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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