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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230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3-0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办〔2017〕5号MaF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MaF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MaF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MaF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017年2月23日

 MaF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MaF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为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新型农村社区用地遗留问题,调动乡村干部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土资发〔2016〕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的意见》(豫政〔2016〕6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循序跟进,应整尽整的原则,以拆除危旧房屋、整合散乱、闲置、低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突破口,以人口集中居住,建设用地高效利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为前提,以解决新农村建设遗留问题,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不足为目标,举全县之力,强力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7年“全县土地综合整治年”的工作思路,在已批土地综合整治村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每个乡镇选择1-2个行政村或自然村作为试点,稳步推进,有序铺开,到2017年底每个乡镇至少完成整治规模不低于200亩的任务(单块不低于50亩),全县完成不低于3000亩的建设用地综合整治任务。
三、推进措施
试点应选在村民有意愿,村两委班子强,整治潜力大,整治规模易成方连片,效果明显的村作为试点,可分整体推进和部分推进。
(一)整体推进。要根据已批准备案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规划项目的基础上确定整治试点村,对项目规划的拆旧村整村整治,整体推进。
(二)部分推进。各乡(镇)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对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图、影像图等资料选出较为容易整治的部分拟整治地块作为拆旧复垦地块,若干复垦地块共同组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
(三)实施方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确认后,各乡(镇)政府对实施村委拟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安置可采取货币、房屋等方式进行,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方案,签订安置协议。对交出宅基地并不需要在村内安置的村民,给予适当货币补偿,鼓励引导其到县城购房。各乡(镇)政府组织进行建筑物和构筑物拆迁、杂物清障、土方回填和土地平整等土地复垦工作及建新区安置工作。
(四)质量标准。整村推进的可以按规划设计全部实施完毕达到复垦耕种条件后申请验收,也可以部分拆旧复垦实施结束达到耕种条件后申请验收。部分验收在村内单个整治地块面积不小于50亩,村边整治后的地块能与周边耕地相连的,要与周边耕地连片成方,单个整治地块坐标拐点不能大于15个;地面相对平整,坡度不大于15度,能满足大水漫灌的要求;地面无建筑物、构筑物、杂树及建筑垃圾等;耕作层厚度不小于45厘米,土壤质地适宜农作物生长,质量与周边相邻耕地基本一致,达到耕种的基本条件并配套相应农业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确定的有关标准,核定拆旧复垦的质量。
(五)检查验收。土地复垦整治完成后,由各乡(镇)政府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县政府按照《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验收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办〔2016〕73 号)召集国土、农业、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初验小组,按照规划设计,对整理复垦地块是否符合规划、整理复垦出的耕地面积和质量、配套工程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初验,对初验合格的整治地块组织测量。初验合格后,报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市级下达验收批复文件后及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指挥部。县领导分包乡镇,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现场观摩会、实施督导会、重大问题研究与协调等工作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合整治的选点和实施。
(二)宣传发动,形成共识。帮助农民改变在住宅问题上的思维定势和传统观念,引导帮助其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以奖励补助的形式,引导广大村民拆迁。各乡镇和试点村委要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召开会议,宣传政策导向,争取试点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到综合整治工作中去。
(三)强化督导,确保效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及各乡镇分包县领导,每月对各乡镇建设用地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没按规定节点完成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要面对电视镜头,查找原因,拿出推进办法和措施,限期跟进。县委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各乡镇分包县领导对所分包乡镇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汇报交流,共同研究推进措施。
(四)强化保障,互惠共赢。县财政和扶贫部门要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对选择整治试点,整治计划和方案切实可行的乡镇,县财政拨付前期工作经费每亩2.5万元。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拆旧复垦和安置补偿等工作,县政府组织验收。对经省级备案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照宅基地复垦卷交易办法的规定,在省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交易收益50%以上返还乡镇,扣除前期工作费后,主要用于拆旧复垦、拆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五)奖惩分明,落实到位。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评,考核分值占目标考评总分的10%,完成土地综合整治任务,视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并给予乡镇每亩1万元的奖励;对不能完成任务的乡镇,从乡镇转移支付中每亩1万元扣减,由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指挥部或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批评,加压促进限期制定相应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MaF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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