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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215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2-1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校车使用许可的批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17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文〔2017〕12号89D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校车使用许可的批复89D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县教体局:
    你单位《关于校车使用许可的报告》(宁教体文〔2017〕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经审查,同意宁陵县乔楼乡蓝猫幼儿园1辆、华堡镇童星幼儿园4辆、华堡镇育英学校1辆、刘楼乡红星幼儿园1辆、柳河镇袁庄新村喜洋洋幼儿园1辆、柳河镇宝贝6+1幼儿园1辆共计6所学校9辆校车使用许可。请你单位协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校车使用监管,发现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报县政府予以注销或撤销使用许可,确保校车安全。
    此复。89D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89D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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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6日89D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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