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186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04-1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宁陵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宁政办〔2020〕10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宁陵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效能,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宁陵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权洪涛(县委群工部部长)
副主任:刘汝超(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姜 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委 员:赵敬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艳霞(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县无管办主任)
李朝永(县银监办主任)
葛卿宇(县人防办主任)
吕 波(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刘新亚(河南商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
杨亚非(县能源规划局局长)
盖祥坤(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国华(县民政局副局长)
魏中宇(县财政局副局长)
孟凡红(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 涛(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科峰(县环保局副局长)
吕 岩(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 刚(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郝玉华(县水利局副局长)
郭 瑛(县商务局副局长)
巩泽忠(县文广旅局副局长)
韩晓霞(县审计局副局长)
吕学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吴 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黄 妍(县气象局副局长)
刘时军(县税务局副局长)
牛园园(县科协副主席)
孙浩然(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陈东林(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王雷雷(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张洪然(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王 峰(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王 涛(县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汤 宁(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刘 伟(县工信科技局副主任科员)
张 婷(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乔家收(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陈 伟(县火车站站长)
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姜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县减灾委员会专家组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制定我县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防震减灾规划等;牵头组织县内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负责因灾倒损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承担中央、省市下拨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现场调查、灾害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参与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
县委宣传部:根据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加强舆论引导。
县发改委: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程序组织防灾减灾项目的立项审批、概算审查等工作,积极争取救灾应急补助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
县教体局:负责职业中专学校、高中、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协助灾区政府和教育系统做好受灾学校转移师生员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灾区做好学校重建规划方案等工作。
县工信科技局(科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支持技术装备研发。
县工信科技局(工业):负责协调做好灾害监测预报的空间技术支持和灾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各基础电信企业做好抢险救灾通信的应急保障工作和灾后通信设施恢复抢修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信设备和器材等资源的综合调配工作。
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无线电频率资源保障和干扰查处等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重大减灾活动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维护,以及保障重大灾害期间灾区社会秩序稳定;积极配合灾区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安全畅通;依法打击灾区盗抢违法犯罪,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全县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督促指导乡镇民政所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县司法局: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立法和修订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使用管理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组织灾区群众劳务输出,维护灾区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奖励优待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测、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及时上报灾害信息。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处置方案建议并指导当地实施;掌握突发灾害和疫情期间灾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并指导当地修复。
县住建局:负责对我县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实施监督;指导减灾救灾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建筑工程安全评估、鉴定、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编制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市政设施抗灾防灾设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灾情发生后灾区城市管理工作,整合城市公共资源,维护城市正常秩序;组织参加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重大灾情发生时,优先抢通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输送的公路设施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障交通畅通,协调上级开通减灾救灾“绿色”通道;根据减灾救灾工作需要,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全县公路交通安全监督及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避险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县防汛抗旱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提供防洪抗旱、水利工程等防灾减灾救灾对策与建议;对全县水利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汛情旱情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防御洪水抢险救援的技术支撑。
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组织全县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防御和灾后指导生产救助工作;指导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疫情、动物疫情、水生动植物疫情监测、预警;及时报告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情及水生动植物疫情等灾害信息,指导、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防御研究及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县内跨地区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应急救灾物资,稳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县文广旅局:负责指导我县旅游景区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建设旅游景区应急避难场所;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相关媒体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和救灾捐赠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工作;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及时播报救灾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情况。
县卫健委: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适时组织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负责协助灾区开展人道主义救助;负责组织管理与调配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参加灾区伤员救治、心理疏导等现场救护;依法依规开展社会募捐活动,负责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参与备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救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
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及时提供灾害、疫情发生地区的相关基本数据;配合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其他统计工作。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需求,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承担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灾区落实受灾群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
县人防办: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参与组织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活动。
县人武部:在县内发生重特大灾情时,根据县政府和灾区政府请求,协调驻商部队、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编制消防救援规划;在县内发生重特大灾情时,承担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负责消防监督检查以及火灾应急救援,做好消防知识科普宣传及消防演练,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灾情评估;负责制定全县气象灾害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负责提供气象灾害防御建议和对策,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县税务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防灾减灾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全县税务系统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县银监办:负责指导和协助做好灾区保险理赔服务工作,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资金支持;督促指导农业、农房等保险业务的承保机构依法合规做好查勘理赔等工作。
县科协: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县火车站:负责所辖铁路及其设施的安全和抢修,优先运送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人员。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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