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176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宁陵县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办〔2019〕38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宁陵县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调整宁陵县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柴筱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文权(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孟祥雷(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孔佑勇(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 峰(县法院副院长)
杨维臣(县监察委委员)
赵敬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朝永(县银监组主任)
陈 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建全(县财政局副局长)
田家伟(县信访局副局长)
郭国华(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洪江(县教体局副局长)
石 峰(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汉军(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董立新(县商务局副局长)
潘 超(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时军(县税务局副局长)
王 刚(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翠松(县发改委副主任)
孙陆军(县文广旅局副局长)
闫卫民(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侯 波(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敬(县审计局副局长)
冯苏蒙(县工商联副主席)
李 杰(县国土局副主任科员)
刘 伟(县工信局副主任科员)
董旭光(县房管中心副主任科员)
黄 骞(县人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孟祥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辉、李朝永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9年9月29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