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17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19-09-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三散”治理“1+16”工作方案责任单位的通知
宁政办〔2019〕37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三散”治理“1+16”工作方案责任单位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宁陵县“三散”治理“1+16”工作方案》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责任领导要投入主要精力,把“三散”治理当成重中之重工作。各牵头单位要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调度和督导,对工作任务进展缓慢、推进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及时通报、督办并限时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加强协调。各乡(镇)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深入一线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一、关于“散污”企业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杨金献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宁陵供电公司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关于工业企业散尘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杨金献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自然资源局
三、关于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杨金献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四、关于省控监测站点周边精细化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杨金献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五、关于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周克章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六、关于市政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杨金献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公路局
七、关于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杨金献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八、关于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杨金献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九、关于“双替代”改造工作
责任领导:柴筱琴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市场监管局、宁陵供电公司
十、关于“黑加油站(点)”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杨建文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税务局
十一、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杨金献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教体局、县供销社
十二、关于燃煤散烧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韩玉东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财政局
十三、关于农业生产扬尘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胡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农机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科技)、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
十四、关于交通公路扬尘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杨金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城市管理局
十五、关于重型货车绕城行驶工作
责任领导:杨金献
牵头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环境保护局
十六、关于砖瓦窑厂污染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周克章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市场监管局、宁陵供电公司
201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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