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140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18-08-2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8〕63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根据分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8月2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宁陵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盐业体制改革步伐,根据《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河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商丘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盐业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盐业系统人员多、包袱重、债务多、积累矛盾点多等复杂情况,按照“队伍稳定、保障有效、竞争有序、监管到位”的盐业体制改革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县盐业执法监督局
按照《宁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盐业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宁编〔2018〕3号)精神,设置县盐业执法监督局,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8〕73号)文件精神,原市盐业局党委任命的县盐业局班子成员直接过渡到盐业执法监督局,人事关系转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关系转入县委组织部门。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县盐业实际情况,制定人员招聘方案,审查县盐业局现有人员在岗在册报名考试人员的资格,并按照县编办、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根据岗位任职资格,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平稳过渡。
二、县盐业公司依法重组
截至2018年7月30日,县盐业公司账面资产为722万元,各项负债1036万元。一是宁陵县建设路西段临街办公楼一栋,总面积1471平方米,总价值约960万;二是宁陵县火车站广场对面地皮11.5亩,办公室11间,5个战略储备仓库总面积2840平方米;宁陵县火车站广场有商铺两间。以上总价值约680万元。宁陵县盐业局固定资产总计约为1640万元。为维护县盐业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全县食盐储备和食盐供应安全,对现盐业公司进行重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按要求组建新的县盐业公司。
三、妥善安置企业职工
县盐业局政企分离后,采取以下办法分流安置企业人员。
(一)清理挂靠人员。对县盐业局现有全体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挂靠人员一律予以清退。
(二)内部退养。截至2018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干部身份的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经本人申请,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内部退养人员要在企业改革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时一次性确定。内部退养期间,由新公司从县财政拨付专项基金中发放基本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及时给予办理退休手续。
(三)转岗后停薪留职、“两不找”人员的安置。对达不到内退年龄,自愿保留新公司员工身份的人员,在不领取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情况下,可以与新公司签订合同。新公司按规定从县财政拨付的专项基金中交纳社保金和医疗保险,但不发放工资,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四)企业转岗安置。根据国务院、省和市盐业体制改革精神,组建新的县盐业公司。新公司所需人员按公司章程录用。
(五)一次性补偿安置。对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况的职工,采取一次性补偿安置。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工龄补1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四、人员安置经费来源
人员安置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专款专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