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102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18-02-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
内部明电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豫政办公开办函〔2018〕1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总结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内容完情况及数据,县政府各部门应汇总本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单位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数据。
各地、各部门要在2018年2月14日下午5:00前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一并以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和电子文档(采用Excel格式,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二、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在做好工作梳理总结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本地、本部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内容充实、数据准确,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表现形式,做到图文并茂,避免内容与往年重复雷同、内容空泛、可读性不强等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9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17〕193号)要求,将重要领域公开工作措施、成效和亮点,纳入年度报告内容。
各乡(镇 )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在2018年2月14日下午5:00前将年度报告一并以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的重要内容,已经纳入全县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数据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的编制公布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编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专栏上集中展示。(联系人:李闯,联系电话:0370-7811417,电子邮箱:nlxxk@126.com)
2018年2月1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