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098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18-02-0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宁陵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办〔2018〕3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宁陵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县政府决定调整宁陵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金献(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自中(县公安局局长)
李春艳(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赵敬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克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 伟(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李 伟(县财政局局长)
师 楠(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马昌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丹红星(县住建局局长)
乔茂勤(县环保局局长)
马德广(县民政局局长)
高 毅(县商务局局长)
关祥启(县林业局局长)
潘功华(县卫计委主任)
李 勇(县教体局局长)
姚玉江(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张先栋(县供销社党组书记)
曹光明(县特色商业区党工委书记)
李煜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盖祥坤(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思平(县安监局副局长)
解志方(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袁 帅(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马建波(城关镇镇长)
张东林(城郊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盖祥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职能,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8年2月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