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089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宁政办〔2021〕7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下清水河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有效)
宁政办〔2021〕7号
政策解读链接: 《关于印发宁陵县下清水河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下清水河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下清水河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4月26日
宁陵县下清水河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第17批群众举报D2HA******4230070,切实解决“宁陵县人民路南侧清水河,河水发黑发臭”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工作合力,为宁陵人民打造美丽宜居生态环境。
二、总体要求
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明确工作责任,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督查指导,实施宁陵县人民路南侧清水河河水发黑发臭治理工作,改善下清水河环境,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三、下清水河河水发黑发臭调查分析
经认真调查,群众举报的宁陵县人民路南侧清水河水体发黑发臭,下清水河上起宁陵县人民西路桥,下至商丘市睢阳区进入运河,城区受污染水体为人民西路桥至张弓路段,长约1.5公里。经排查,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因宁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改造期间两个污水处理厂各停运一条污水处理线,导致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致使新吾路清水河桥、张弓路清水河桥南侧的污水管道倒流入河。
(二)2020年5月份,黄河路南延桥梁建设横跨下清水河,施工期间没有设置导流,出现河道堵塞,致使上游河水无法流动,丧失了自净能力,目前存水量约5万立方。
(三)2021年3月份以来宁陵县降雨频繁,县城张弓路、永乐路部分路段,雨污管道没有实现完全分流,导致雨污混合排入下清水河。
(四)经沿河道两侧排查发现,河道两岸有个别居民私设排污口,将生活污水排入河内。
四、主要措施
(一)将沿河居民私设的直排入河的5个排污口全部封堵,成立由城关镇副镇长边卫华任组长,王守涛、李波任副组长,王蒙、闫大卫、赵家恒、卢凯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自4月26日起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沿河居民不再私设污水直排口。
责任单位:城关镇、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
责任人:孟强、师楠、乔茂勤
完成时限:2021年6月20日
(二)清水河城区段沿河两侧边坡岸边的居民私倒乱丢的垃圾由属地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清理,县城管局安排10人加强河道日常管护,每天清理河道内垃圾漂浮物,确保河道内的5部增氧曝气设备24小时运行,不间断增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责任单位:城关镇、县城管局
责任人:孟强、师楠
完成时限:2021年6月20日
(三)沿下清水河,在人民路、永乐路、张弓路、黄河路四处交汇点架设11台污水泵(5台、2台、2台、2台),利用建成区现有污水管道将受污染河水分别抽排入第三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4月26日至4月30日逐段建设管线,设置抽水泵,分段抽排;4月26日至5月5日人民路至珠江路河段内污水抽排完成;5月1日至5月10日珠江路至永乐路河段内污水抽排完成;5月1日至5月10日永乐路至张弓路河段内污水抽排完成;5月1日至5月15日张弓路至建设路河段内污水抽排完成。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责任人:师楠、丹红星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5日
(四)组织机械设备泵车4台、高压水枪4套、离心泵4台,人员40名,对河道及时清淤。5月6日至5月10日,对人民路至珠江路河段完成清淤;5月11日至5月25日,对珠江路至永乐路河段完成清淤;5月11日至5月25日,对永乐路至张弓路河段完成清淤;5月16日至6月1日,对张弓路至建设路河段完成清淤。6月10日前完成河道整体疏通。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人:师楠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0日
(五)封堵张弓路(下清水河至建设路段)东侧雨污合流管道入清水河排放口,将该区域污水引流至路西侧污水管网内;4月28日至4月30日进行现场测绘、调查,5月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5月28日前完成封堵、引流。封堵永乐路(下清水河桥处)东侧雨污合流管道入清水河排放口,将该区域污水引流至西侧污水管道排至建设路污水主管道;4月28日至4月30日进行现场测绘、调查,5月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5月28日前完成封堵、引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人:丹红星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8日
(六)各项前期治理工作完成后,自6月11日,在下清水河上游贾庄闸引大沙河水入城区,实施生态补水。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人:金业营
完成时限:2021年6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宁陵县下清水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周克章同志任组长,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县水利局、产业集聚区、城关镇等有关单位参与的下清水河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下清水河的治理工作。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的,严肃追责。
(二)全面排查,全部封堵。县城管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城关镇、要立即抽调专人对沿河排水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一定要仔细、认真,排查结果登记造册、留好图片,排查后应及时进行封堵。
(三)迅速抽排,入厂处理。县城管局要立即组织人员在人民西路和黄河路设置抽水泵,对河内水体进行24小时不间断抽排,确保5月15日前完成抽排工作。
(四)加强生态补水,确保水体清澈。县水利局及时做好引水补源,县城管局确保增氧曝气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群众举报的“清水河水体发黑发臭”问题得到根治。
(五)检查验收。下清水河治理工作整体完成后,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现场验收。
附件:宁陵县下清水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宁陵县下清水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克章(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师 楠(县城管局局长)
丹红星(县住建局局长)
金业营(县水利局局长、交通局局长)
孟 强(城关镇党委书记)
乔茂勤(县生态环境局长)
成员:石 峰(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守涛(县城管局副局长)
郝玉华(县水利局副局长)
翟传英(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副主任科员)
王 蒙(县城管局环卫大队副大队长)
陈永恒(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副主任)
边卫华(城关镇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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