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078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11-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宁陵县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宁政办〔2020〕37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宁陵县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研究、协调、解决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产业集聚区科学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宁陵县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研究解决全县产业集聚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一)研究落实省、市关于产业集聚区建设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审定产业集聚区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
(二)研究审议全县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三)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具体问题,组织联审联批活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由县政府县长马同和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由县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侯传民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崔旧增,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孟祥雷,县委编办、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科技)、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李煜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抽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督促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产业集聚区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联席会议部门责任分工
县发改委:负责拟订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编制、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升级竞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各项工作督导机制,组织和迎接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等各项观摩活动。
县住建局:协调推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组织推进村庄迁并和改造工作。
县工信科技局(工业):负责组织推进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产业振兴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产业集聚区积极承接集群式产业转移,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推进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信息平台建设,指导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作,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业项目入驻,组织开展新型工业化基地创建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衔接确认产业集聚区空间布局,指导审查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衔接确认产业集聚区用地范围,拟订并实施建设用地保障政策,落实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促进土地挖潜改造和节约集约用地,协调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环保政策,指导审查规划环评,创新环评管理机制,督促落实环保措施,推进环保设施集合构建和共建共享。
县工信科技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产业集聚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政策,组织推进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引导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财税政策,指导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提高产业集聚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县商务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招商引资政策,组织推进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发展开放型经济,协调推动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县人社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人才培训和引进政策,组织开展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组织专家组进行巡回指导,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
县教体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产业集聚区职业教育计划,推动高等院校、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实训基地开展定向人才培训。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产业集聚区交通建设,实现区内道路与区外道路互通对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政策,指导推进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县统计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产业集聚区发展监测方案,建立完善统计考核体系,指导组织监测分析,发布统计报告,提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
县委编办:负责拟订并实施完善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组织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县金融工作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金融政策,指导产业集聚区提高投融资能力,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组织开展金融管理人才培训,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税收的征缴,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落实税收各项政策。
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推进产业集聚区输配电设施建设,落实同网同价等电价政策。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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