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0628 | 发布机构: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2-0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宁政办〔2024〕5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2024年全民乐购惠满葛都春节暨春季促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2024年“全民乐购惠满葛都”春节暨春季促消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陵县2024年全民乐购惠满葛都春节暨春季促消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振市场消费信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经济“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通过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培育消费热点,挖掘消费潜力,全面促进消费,搞活搞旺我县消费市场,扩大消费总量和促进消费升级,推动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稳定增长。
二、总体安排
(一)活动名称。宁陵县2024年“全民乐购惠满葛都”春节暨春季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4年2月~4月(具体日期以启动时间为准)。
(三)活动内容。
1.商超促消费活动。
2.餐饮促消费活动。
3.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促消费活动。
三、主要活动
(一)宁陵县2024年“全民乐购惠满葛都”春节暨春季促消费活动。
1.活动时间:2024年2月~4月。
2.主办单位:宁陵县人民政府。
3.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旅局、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宁陵分公司、中国联通宁陵分公司。
4.协办单位:中国银联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5.实施范围:宁陵县县域。
(二)宁陵县2024年“全民乐购惠满葛都”春节暨春季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2024年2月~4月(具体日期以启动时间为准)。
2.活动地点:清水河广场。
3.主办单位:宁陵县人民政府。
4.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旅局、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宁陵分公司、中国联通宁陵分公司。
5.协办单位:中国银联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6.相关参加人员:县政府领导,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同志,参与企业代表,共计约50人。
四、资金来源、资金分配及补贴规则
(一)资金来源。县政府筹措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
(二)补贴资金分配。商超促消费补贴资金50万元、餐饮促消费补贴资金30万元;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促消费补贴资金20万元,共计发放电子消费券100万元。
(三)补贴办法。参与促消费活动主体仅限于在宁陵县域注册且依法经营的市场主体,优先选择统计口径认定的限上企业、培育企业。
1.商超促消费活动。
(1)发放种类及数量:商超消费券共分三种,分别为10元券、20元券、30元券。其中:10元券12000张、20元券8500张、30元券7000张。
(2)使用规则:所有在宁陵县辖区消费人员均可申领,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天最多可申领2张,活动期间累计可申领6张。在第一张消费券使用后,可以使用第二张消费券。单笔消费满3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1张;单笔消费满5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1张;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30元消费券1张。消费券领取当日有效,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系统自动回收重新发放。
2.餐饮促消费活动。
(1)发放种类及数量:餐饮电子消费券共分两种,分别为30元券、50元券。其中:30元券5000张、50元券3000张。
(2)使用规则:所有在宁陵县辖区消费人员均可申领,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天最多可申领2张,活动期间累计可申领6张。在第一张消费券使用后,可以使用第二张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30元消费券1张;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1张。消费券领取当日有效,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系统自动回收重新发放。
3.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促消费活动。
(1)发放种类及数量:只发放100元消费券,共2000张。
(2)使用规则:所有在宁陵县辖区消费人员均可申领,每人每天最多可申领2张,活动期间累计可申领4张。在第一张消费券使用后,可以使用第二张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单笔消费满10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1张;单笔消费满20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2张。消费券领取当日有效,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系统自动回收重新发放。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宁陵县2024年“全民乐购惠满葛都”春节暨春季促消费活动组委会。
组长:栗团结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孟锦涛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卢泓亦县政府副县长
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旅局、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宁陵分公司、中国联通宁陵分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马学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商务局、县发改委:负责活动总体统筹安排,制定活动方案,统计活动成果;负责核实活动企业,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启动仪式布置对接。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活动开始前,将促消费活动资金下达至县商务局。
县公安局:负责启动仪式等活动安保和交通保障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市场督导检查,依法打击借机兜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税票支持。
县城管局:负责活动场地审批、现场秩序维护,督促场地业主方做好活动场地保障服务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餐饮、商超、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规上企业、培育企业名单;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县文广旅局:负责启动仪式等活动文艺演出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
中国移动宁陵分公司、中国联通宁陵分公司:负责发送活动短信配合宣传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鼓励本地消费者积极参与各项消费活动。
中国银联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负责“APP”技术维护和管理,加强系统审查,防止出现资金补贴漏洞;负责审核参与企业身份信息和申报材料;负责保障相关活动经费和活动平台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提供促消费和消费券发放全套物料设计(含电子版);负责消费券发放、使用和核销工作。
其他参与单位:按照活动要求,积极参与,做好组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促消费工作,提高认识,把此次活动当作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增长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调配合。全县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思想,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既要各负其责,做好分内工作,又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和增强广大消费者对优惠政策的知晓面和获得感。要广泛动员、引导其他商贸企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协调投入相应资金和资源积极开展让利促销售活动,努力形成政府搭建平台、商家丰富供给、全民乐享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确保活动安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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