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38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9-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打造科技创新强县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聚焦聚力创新发展,构建一流创新生态,进一步激发县域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意识,激励企业创新活动,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强县,故编制了《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打造科技创新强县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该文件主要从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四个方面进行起草。
1、支持创新主体培育:从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参加创新大赛进行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主要是对科技型企业申报省创新龙头企业、“瞪羚”、“雏鹰”企业按照难易程度分别给予奖励;对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按照市奖励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2、支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从支持承担科技项目、鼓励加大研发投入、鼓励获取知识产权、加大科技奖励力度进行支持。对承担国家、省科技项目的,按照拨付资金的一定比例分别给予配套支持,主要目的是引导企业挖掘申报高质量科技项目;鼓励加大研发投入,主要是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财政后补助等政策落实到位;鼓励获取知识产权主要目的是鼓励企业发明创造,提升自身研发能力,对获取难易分别给予奖励;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及市级一二等奖分别给予奖励。
3、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从创新平台、创新创业平台、创新人才平台进行奖励支持。创新平台一般指企业自主研发机构,包括不限于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创业平台包括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省中试基地等;创新人才平台组建旨在通过省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等平台建设,集聚高层次人才。
4、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分别从引进科技成果和输出科技成果入手,引进转化科技成果按照省补助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输出转化科技成果按照技术合同登记技术交易认定额给予奖励。
三、预期成效
本《实施意见》包含对企业研发能力从无到有、从有到强各方面的支持,统筹兼顾,《实施意见》的出台和落实能够增强企业研发动力,提升研发能力,激发研发活力,从而推动县域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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