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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070-00001416 发布机构: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4-2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宁政办〔2023〕15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2023年农村改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2023年农村改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21日

 

 

宁陵县2023年农村改厕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工作目标。2023年7月底之前完成农户改厕2300户。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建立政府引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体制,由县委农办牵头,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广泛动员农户支持参与改厕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村、农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居住习惯,保障农民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改厕工作依法合规、积极稳妥推进。

   3.坚持整村推进。农村改厕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组织实施,确保建设质量。

   (三)改厕对象。达不到卫生厕所标准的农村户用厕所。

  (四)改厕方式。砖砌或水泥一体式小三格无害化卫生厕所。

   (五)改厕标准。农户的厕所要做到“四有”,有墙、有顶、有地面硬化、有门,改厕标识牌上墙。室内面积至少1.2平方米,高度适宜,要以人为本,其原则是卫生、适用、方便、安全、防臭。倡导厕所入院,尽量避开水源及其他水体。

  (六)改厕政策。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由群众投资投劳投料。县乡两级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每户1300元标准予以奖补。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确保农村改厕政策家喻户晓。

  (二)确定户数。各乡(镇)4月25日前确定今年需改厕户底数,以2023年改厕整体推进村为主。

  (三)全面完成。2023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2300户改厕任务。同时探索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组织、引导企业或个人开展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资源利用等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管护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树立“让每户改厕农民都满意”的理念,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农村“厕所革命”的根本要求,贯穿改厕工作始终。

  (二)合理确定改厕模式。各乡(镇)要按照实用、耐用、经济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改厕模式。

   (三)明确标准,规范运作。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 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实施改厕工作。乡(镇)负责施工管理及质量监督,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施工。改厕完成后,由乡(镇)负责组织初验,县级全面复核。鼓励农户以自备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或以出工、出力等形式参与改厕,降低改厕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

   (四)开展培训,保证质量。县委农办要制定农村改厕技术规范,为全县改厕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对乡(镇)管理人和改厕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

  (五)严格验收,落实奖补。县乡两级组织验收合格后,根据施工情况拨付奖补资金。

   (六)加强后期管理维护。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认真履行宣传引导、督查巡查等职责,指导农户做好化粪清淘、养护等工作,养成正确的使用方法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护、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

  (七)建立改厕档案台账。各乡(镇)要建立农户改厕档案, 所有改厕农户要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以便于维修、便于抽查、便于落实责任。各乡(镇)每天要将农村改厕进度汇总报县委农办,以便统筹掌握全县整体进度。同时要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改厕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设等情况。县委农办实行动态监测和每周进度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农村改厕目标任务。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及农村改厕工作政策措施,采取多种途径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改厕工作,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浓厚的农村改厕工作氛围。

  (三)保障建设资金。按照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多方筹集改厕资金。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厕所基础设施及施工补助。厕所围舍原则上由农户自筹资金解决,鼓励农户以出工或以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等形式参与改厕。水冲式卫生厕所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照每户1100元标准予以补助。改厕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分类分档,以奖代补,资金根据验收情况据实拨付。

  (四)加强督导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农办等相关部门对农村改厕情况进行督查,实行周通报、月点评,对工作进展较快、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表彰;对问题突出、进展较慢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乡(镇)负责人予以约谈、问责。


附件:宁陵县2023年农村改厕整村推进指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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