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0706 发布机构: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1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宁政〔2024〕5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限制深层承压水开采,控制浅层地下水开采规模,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意见》(商政〔2024〕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四水四定”,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把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宁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水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宁陵县水源置换供水工程受水区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其他区域地下水超采量压减90%以上,全县地下水水位降幅总体趋缓。到2035年,除分散居住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部分特殊行业用水外,其他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全县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水位止跌回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学习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媒体、现场宣传等形式,宣传地下水资源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增强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意识,在全县形成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地下水监管。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地下水水位控制目标,加强地下水监测管理,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监测系统。

  1.经批准的取水,取用深层地下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非生活用水一律转换为中水、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等其它水源。其中自来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一律置换为自来水,自来水水源为深层地下水的,具备地表水转换条件的要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转换地表水水源。

  2.未安装计量设施或不能准确计量的,要立即整改,依法补缴水资源税;节水设施措施不落实的,按用水定额核定计划用水量。所有取水严格按照《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征收水资源税。

  3.严格封填自备井。按照“应关尽关、关管并重”的原则,对依法应当停止取水的地下水井、公共供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取水户的自备井限期封填;对成井条件好、出水稳定、水质达标的自备井予以封存,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4.控制生态环境用水。市政生态环境用水不得使用公共管网供水,不得取用深层地下水,鼓励取用中水、地表水。

  5.健全监测计量体系。县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对地下水进行动态监测。加快安装地下水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地下水年许可水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非农取水户务必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省水资源监控平台。逐步完善农业灌溉、地表水取水口计量设施安装建设,力争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地下水取水监测计量体系。

  (三)强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方向性、战略性举措来抓,切实发挥节水约束调节作用。

  1.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落实城市节水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到2025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9%。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通过进一步挖掘节水潜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有效控制地下水开采量。

  2.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快高标准农田续建配套建设和现代化改造,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大力发展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

  3.加快工业节水减排。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对超过取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加快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实现节水减排。推进工业园区节水升级改造,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94%以上。

  4.开展节水载体创建。积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大力开展节水型灌区、企业、公共机构和小区等载体创建,将非常规水利用、节水技术推广、计划用水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节水科普宣传等重大节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创建内容,发挥节水载体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业、工业和城镇行业节水,全面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

  (四)推进地下水水源置换。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良性循环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河湖综合治理,实现河湖畅通,加快地表水拦蓄工程建设,提高雨水收集储蓄能力。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再生水利用率超过25%。

  2.加快实施地下水置换工程。充分利用黄河水、南水北调水等外调水,加快制定地下水置换方案,及早谋划新建引调水工程、水源储备调蓄工程,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饮用水源地表化。确保2025年前,县城北部引黄供水区城乡供水置换为地表水源。到2030年前,黄河水及南水北调水供水工程建成运行,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全县深层地下水水位降幅总体趋缓。

  3.大力开展河湖生态补水。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和水系连通建设,开展重点河湖生态水量调度工作,充分利用黄河水、南水北调水推动供水区主要河湖生态补水,修复水生态,补充地下水。通过多水源联合调度,实现稳定的地下水回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水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健全联动机制,做好行业内取用地下水单位的排查、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县政府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开展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严重问题的,予以追责问责。

  (二)强化联合执法,加强监督检查。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程序和衔接机制。对故意拖延问题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个人)等情况,应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执法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非生活用水取用深层地下水、取水井应封停未封停、未安装计量设施等水事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假整改或未经批准盗采深层地下水行为。

  (三)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四)严格督导考核,加大督导问效力度。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评范围以及乡(镇)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县发改、水利、自然资源、环保、工信科技、城管、农业等部门要抓好本行业对乡(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指导和年度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项目安排挂钩。逐步建立地下水位变化通报机制,对水位下降幅度较大且排名靠后的乡(镇)由县领导进行会商约谈,并依据《地下水管理条例》进行追责问责。

  2024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