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zrzyj-00000097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2-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自然资源 |
宁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的报告
宁陵县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的要求,设施农业用地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办理备案,每月15日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抄送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于每月30日前,将乡镇政府汇交的备案数据录入全省设施农业用地信息采集系统。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12月28日,我县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348宗;总面积136.54公顷,耕地面积18.04公顷,均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2〕24号)文件,明确了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自2022年6月10日以后全县设施农用地备案台账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申请将我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在县级门户网站公开。
附件:宁陵县2022年6月以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表
宁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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