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jytyj-00000107 | 发布机构: | 宁陵县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义务教育 |
审批备案信息(第三季度)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办理流程
1.收件: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材料送达方式;
2.受理: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受理工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送达《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3.审核: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章制度,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出具审核意见;
4.决定:根据审核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审批决定,出具相应办理结果;
5.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办理结果;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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