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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nlxscjgj-00000006 发布机构: 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2-0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来源: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认真落实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和市局的部署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争一流”工作思路,落实“四干”要求,持续推进化妆品新法规平稳实施,严防严管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不断加强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监管法规贯彻实施

  (一)健全机制,协助完善化妆品监管制度。配合省、市局做好《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牙膏已使用原料目录》《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管理规定》《化妆品注册备案现场核查管理规范》《化妆品检验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强化宣贯培训,推进化妆品法规平稳实施。在强化《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培训的基础上,加强《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贯。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智能化、信息化的载体手段,搭建多层次教育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好对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和经营企业的法规宣传培训,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规定,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合规。

  (三)严管严控,推进化妆品监管严格执法。依据已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严格执法,落实化妆品监管工作程序、标准、尺度,规范监管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规定,确保法律的严肃性。督促企业对注册备案的化妆品从研发、生产经营全过程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二、集成运用综合信息强化日常监管

  (一)积极配合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配合做好化妆品国抽、省抽和市抽工作计划,了解掌握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的“监督”性质,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的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化妆品风险隐患,加大对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对儿童类、染发类、祛斑美白等问题多发的重点类别化妆品品种的抽样检验,加大对不符合规定产品的核查处置,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企业虚假否认生产或进口不符合规定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以系统性、全局性思维整合不良反应监测、风险监测和评价、投诉举报与违法查处、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等监管手段,加大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高效落实监管职责。

  三、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监管整治

  (一)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继续关注网络经营化妆品等重点领域,对本县领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持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化妆品网络销售相关法规宣贯,督促平台经营者落实管理责任,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化妆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监测平台作用,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的化妆品,加强网络销售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违法销售化妆品行为。

  (二)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经营销售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推进《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深入实施,依法落实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规范化妆品集中交易和展销会举办经营行为,压实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主体责任。

  (三)加强对高风险重点产品的监管。更加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儿童、美白祛斑、染发烫发类等风险隐患较多的化妆品,对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对此前未按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儿童化妆品,监督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如期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推进实施《河南省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行为规范》,严防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

  (四)注重不良反应监测、风险监测和评价、投诉举报与违法查处、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等方式方法的集成运用,深入分析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强化化妆品风险监测处置,追根溯源,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与综合治理。

  (五)推进安全整治长效化。继续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和禁用原料、无证生产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强化与公安机关的重大案件通报机制,加强案件查办协同,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集中力量精准重拳打击,落实“四个最严”,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持续深化化妆品经营环节“四美”“四场”“四所”“四店”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靓盾1号”行动方案》专项文件的要求,开展“四美”企业场所的专项整治,高效落实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职责。

  四、系统提升监管治理能力

  (一)完善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立全面收集整合现场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稽查执法等方面的信息机制,提升风险研判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置苗头性、潜在性、系统性风险。加强化妆品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安全应急水平。善于运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在监管工作中重要风险信号的预警作用,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靶向性。

  (二)组织开展好科普宣传周活动。在2022年的基础上,提前准备,着手拟定并精心组织于5月下旬开展的2023年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系列活动。在方式方法和内容上,丰富宣传载体,突出“专、精、新、特”的特点,如组织制作宣传视频、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5.25”爱肤日活动、实验室开放日、企业开放日,“豫你化妆”安全知识“十进十上十平台”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完善科普宣传协调机制,利用行业内外的科普资源,加强与专业媒体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扩大宣传周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五、协同治理构建共治格局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化妆品安全治理,营造化妆品共建共治良好氛围。综合运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稽查办案、落实企业索证索票等手段,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新媒体、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用监管联合惩戒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构建社会共治的化妆品安全监管格局。

  六、持续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化妆品监管知识培训和能力提升行动,强化业务学习,将培训学习常态化,不断提高化妆品监管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深入推进工作作风建设,守牢清正廉洁底线,引导干部依法廉洁用权,严以修身律己,以公平正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监管权威,树立市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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