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xzfbgs-00000627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7-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管 |
药品案件公示信息
一、案件名称:宁陵县峰源大药房有限公司阳驿店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二、处罚决定书编号:宁市监处罚〔2023〕73号
三、违法企业名称:宁陵县峰源大药房有限公司阳驿店
四、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3MA9M******
五、经营者姓名:张*
六、主要违法事实: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期限:2023年08月02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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