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nlxzfhcxjsj-00000178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12-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保障性住房 自愿退出 来源:宁陵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已准入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与租赁合同,到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房保障窗口,申请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