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84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宁陵县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已批复的通知
宁陵县人民政府:
你县组织申报的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宁陵县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3〕684号)批复。请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复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你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宁陵县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3〕684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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