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777 | 发布机构: | 宁陵县融媒体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12-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用信息 |
我县召开2022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
12月15日,我县举行2022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县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先后就我县A级纳税人名单、第四届宁陵县县长质量奖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交通违章名单及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惩戒措施进行公开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宁陵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盛利芳:
2022年,宁陵县税务局共评出A级纳税人91户,占总参评纳税人的2.78%,且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将对这91户A级纳税人企业在出口退税、适量调增发票领用量、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等方面提供便利,同时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实现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环保等多个领域的联合激励措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孔佑强:
2022年宁陵县市场监管领域新增“红黑榜”:
红榜:根据《宁陵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授予宁陵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和商丘市富堂皮革制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第四届宁陵县县长质量奖”荣誉称号。
黑榜:根据《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将商丘市正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陵光碳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陵县福万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下列管理:一是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增加检查的比例和频次。二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是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四是把失信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失信企业特别是失信企业负责人将在银行贷款、担任企业高管、个人生活等方面受到限制。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盛博:
2022年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2名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吊销了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同时将其纳入诚信建设黑名单。宁陵县交警大队呼吁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争做文明交通的表率。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庆生:
2022年1-11月份,宁陵县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52例,其中自然人316例,企业36例。对已经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共进行信用修复76例,其中自然人74例,企业2例。
对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自然人及企业,法院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一是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自动向铁路系统、民航系统、银行系统推送失信自然人和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信息,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普通动车一等座及普通列车软卧,限制其办理贷款等业务,降低其信用等级。二是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将失信自然人和失信企业信息推送至中国执行公开网,每月定期向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宁陵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失信自然人和失信企业信息,以便于全社会公开查询。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向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等单位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四是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新闻发布会发布、电视节目播出、今日头条推送、电子大屏幕播放等方式曝光。
发布会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政府取信于民的基础。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发布诚信建设“红黑榜”,就是要营造更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构建“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处处受限”奖惩格局。希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继续开展好“诚信让生活更美好,信用让宁陵更出彩”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全县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推进宁陵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截至12月15日,共享平台已归集各类信用信息455万条。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