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2021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宁环审〔2023〕15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关于年产速冻食品7万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批复的公告
河南万邦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3MA9L70EK3Y)关于《年产速冻食品7万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三、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环评文件需报我局重新审核;投入使用前要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入使用后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76700 联系电话:0370-7786296
2023年11月14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