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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645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11-1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关于宁陵县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丘豫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宁陵县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0370-7786296

通讯地址: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47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2年1111日。


宁陵县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宁陵县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

92qxb8

建设单位

商丘豫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3MA9L610P20

建设地点

宁陵县清水河沿线(西起永乐路,东至王观庙闸)

环评机构

河南金浪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该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49352.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沿清水河下游建设,西起永乐路、东至王观庙闸,全长约5.67千米,河口两侧各控制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坡8.505公顷、河道基底修复(含垃圾清理、生态清淤)、建设河流生态缓冲带7.48公顷、截污纳管11.34千米、打造景观带22.68公顷、水生植被恢复11.34公顷以及与工程实施相配套的临时工程(施工便道、施工生活区、施工生产区、土方临时堆场、淤泥晾晒场)、给排水供电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防范措施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五十一、水利〉145. 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淤泥干化沥水和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或公厕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均不直接外排;淤泥干化沥水三级沉淀上清液排入清水河用于生态补水。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以及河道清淤、淤泥晾晒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施工期通过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百”“两个禁止”扬尘防控措施、优选低排放车辆作业、加强施工管理、清淤晾晒场地围挡、喷雾抑尘、喷洒除臭剂、优化运输线路、硬化道路洒水抑尘、物料密闭车辆运输等有效防范措施后,颗粒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排放不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机械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期机械作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拟采取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作业、优化场区布局、优选运输路线、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隔声棚内作业、围挡(声屏障)隔声、限速禁鸣、文明施工等有效消声、隔声、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期建筑垃圾、清淤底泥、河道清理垃圾、表土开挖弃方、隔油池废油污和生活垃圾等。自然晾干的表土开挖弃方、清淤底泥、建筑垃圾全部用作表土回填、绿化营养土或定期外运综合利用,隔油池废油污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清理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是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场地平整等均会造成项目区域一定程度的土地扰动和植被破坏,并形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可将影响降至最低。

6、主要污染物总量建议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五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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