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主要是施工期的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水泥构件养护水、生活盥洗废水以及营运期的软水制备废水、废气洗涤喷淋用水、初期雨水以及职工食堂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等。施工期生活盥洗废水、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水泥构件养护水沉淀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营运期软水制备高盐水用于废气洗涤喷淋补充水,多余部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洗涤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绿化不外排;隔油处理的食堂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控制要求后排入宁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期的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以及营运期物料输送、破碎、造粒、冷却、筛分工序废气、烘干废气和锅炉燃烧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 “八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要求落实扬尘防治管控措施、优选低排放机械车辆作业并加强管理,减轻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采取厂区道路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以天然气为燃料、锅炉和烘干燃烧机配套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利用系统、物料车间内堆放、密闭皮带输送、重点产尘工段(上料、造粒、筛分)集气罩/集气风管收集+袋式除尘会同重力沉降的烘干/冷却废气再经两级喷淋塔处理、排气筒不低于15米、食堂油烟净化+专用烟道屋顶排放等有效防控、治理措施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排放不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及表2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去除效率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要求。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期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噪声以及营运期车间内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优化场(厂)区布局、优选运输线路、优选高效低噪声机械施工(生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基础减振、围挡(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车辆限速禁鸣、加强绿化等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期的建筑垃圾、沉淀池废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营运期的除尘器收尘、废弃包装袋、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渗透膜以及办公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沉淀池废渣分类收集后用于场地回填或外售资源化利用;营运期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主要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 本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0.0936t/a、氨氮0.00936t/a,二氧化硫0.1865t/a、氮氧化物0.3639t/a,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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