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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680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3-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水性粉末涂料生产车间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1-03-1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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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环审[2021]10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郑州拓立造漆有限公司宁陵分公司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7631828A)上报由河南景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水性粉末涂料生产车间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拟审批信息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依据环评文件分析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一、该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选址在公司院内,依托现有仓库、办公生活设施、给水供电工程,以化工基料(水性醇酸树脂、水性环氧乳液、水性聚氨酯树脂乳液、水性丙烯酸乳液、水溶性氨基树脂、聚酯树脂)、纯水、填料、颜料、助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采用混料、研磨等工艺,改扩建水性工业涂料生产线、粉末涂料生产线各一条,年产水性涂料、粉末涂料各5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水性漆车间、粉末涂料车间各一座以及与其相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措施可行,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建设内容、工艺方案、污染防范措施建设。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环评文件,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落实以下污染防范措施: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本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确保环保工程设计规范,污染防范措施、环保设施投资得到落实。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二)依据环评文件和本批复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范措施和跟踪监测。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三)实施过程中要达到以下环保要求: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一)施工期:主体工程依托现有仓库改建,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二)营运期: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1、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排入宁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废气 砂磨、搅拌工段采取全密闭作业减轻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强度;含尘废气(投料、砂磨包装)、挥发性有机废气(配料、调制、罐装熔融挤出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工艺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分别15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不得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需达到《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表1、表2相关要求。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3、噪声 采取优选低噪声机械建设、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厂界围挡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34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4、固体废物 填料颜料废包装袋助剂废物料桶、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废物收集后外售利用或交由供货商回收利用;树脂乳液固化剂废物料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5、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 非甲烷总烃≤0.0707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其他四项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均为零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四)国家、地方标准如若修订,企业须按新标准执行。  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环评文件需报我局重新审核。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五、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由宁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建成需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按时间节点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相关信息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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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联系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邮编:476700    联系电话:176******7027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021310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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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环评生态股                         督办:环评生态股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抄送:宁陵县环境监察大队,河南景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B5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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