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664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02-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10万吨小麦面粉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豫宁面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小麦面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176******7027
通讯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47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1年2月2日。
河南省豫宁面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小麦面粉改扩建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
河南省豫宁面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小麦面粉改扩建项目 |
项目编号 |
02i954 |
建设单位 |
河南省豫宁面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741258111) |
||
建设地点 |
宁陵县华堡镇马桥村 |
||
环评机构 |
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依托现有六层面粉生产楼(小麦清理工序及制粉工序)、给排水供电工程和污染治理设施,淘汰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新建原粮库、配粉车间各一栋,新增原料储存、麸皮电烘干和配粉生产工序,对现有年产10万吨小麦面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完成后,原辅材料、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变化(年产小麦专用粉10万吨、次粉0.73万吨、麸皮4万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十、农副产品加工业〉15.谷物磨制〉年加工1万吨及以上的)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少量施工废水和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施工期砂石料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回用于施工生产;施工期生活污水、营运期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全部清掏肥田,均不外排。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期的扬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和营运期原粮(产品)堆存输送、小麦清理、制粉、配粉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防治管控措施、优选低排放车辆作业并加强日常维护减轻扬尘、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拟采取物料输送设备、管道、场所、生产设施全流程密闭状态全封闭车间内生产作业、麸皮电烘干、产尘重点工段(原料堆存输送、清理、制粉、配粉)工艺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由风机引入27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等有效抑尘、除尘措施后,颗粒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要求后经由专用烟道排放。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作业设备噪声和营运期圆筒筛、旋振筛、卸粮翻板、提升机等设备运转及作业噪声。拟采取合理规划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建设)、合理安排施工(生产)时间、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慢行禁鸣、场(厂)界围挡等有效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2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期的建筑废弃材料、生活垃圾以及营运期的除尘器收尘、筛选杂质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施工期建筑废弃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或定时清运处置;除尘器收尘外售周边农户用作饲料,筛选杂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主要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五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均为零。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